罗田受理查处交通部门移送采砂影响桥梁案

22.09.2014  17:54

(毛立锋)9月17日,罗田县水政大队正式立案查处,该县交通部门9月1日移送的河道采砂影响桥梁安全案件。交通部门经过初步调查,认为该县胜利镇罗--麻大桥下游采砂点,开采黄砂距离大桥太近,严重影响到桥梁基座安全,如不及时制止和查处,势必影响到交通通行安全,并移交给水利部门。

该县水政大队按规定受理移送案件后,迅速开展了实地调查。确认该县胜利镇采砂点距离罗--麻大桥1000米,许可开采范围明确规定必须距离大桥500米。但是该采砂点没有在采砂许可确定的开采范围界限设置明显标志,导致机具操作人员超范围开采近200米,过于靠近大桥,影响到桥基安全。查明事实后,水政大队迅速向采砂点法定代表人方某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场将采砂机具撤离到了许可范围内,在界限处设置了明显标志,并责令对桥基附近采挖的部分进行回填。 

水政大队进过案件审批后,于9月17日正式向当事人方某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并向交通部门送达了事情处理进展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对水政大队及时制止并处罚当事人超范围采砂影响桥梁安全,深表感谢。当事人经过说服教育后,也深感后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表示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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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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