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罪”

01.04.2015  18:55

      (通讯员:梁军  编审:陈群安)3月31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在第一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以拒不执行裁定罪依法判处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7年10月17日,王某与枣阳市某公司签订“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2009年5月17日,由于王某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17万余元,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院下发裁定,将王某所有的一辆大货车予以查封、扣押。不料,收到裁定书的王某拒不交出车辆,法院遂将该案移送枣阳警方立案侦查,王某立即主动要求与公司协商,付清全部本息,并取得了金融部门的谅解。

        该院先后对15名犯拒执罪的被执行人予以判刑,对87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对89名“老赖”进行失信曝光,执结各类案件1300余件,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