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河湖长制向“有实”迈进
(枝江市河湖长办)2017年5月,枝江市开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对全市56座水库8座湖泊15条河流和153条沟渠全部纳入河湖长制实施范围,建立了由16名市级领导、72名镇级领导和192名村干部担任河湖库渠长的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两年多来,枝江市委市政府从建机制入手,冠名立牌,压实责任,双向激励,使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推进。
建章立制。先后建立了巡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水质目标管理等七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各级河湖库渠长工作落实,明确应该怎样履职及应承担的责任。一是定期述职。每年年初,由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主持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会上各市级河湖库渠长及各镇总河湖库渠长向大会述职,汇报上年度工作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重点是河湖巡查管护是否到位、问题解决是否彻底、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等,聚焦问题不放过。二是督办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定期对河湖库渠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对执行不力,工作懈怠的进行问责。
目标管理,促各级河湖长的工作做“实”。一是实行任务清单管理。根据“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及各级河湖长巡查反映的问题,定期制发河湖长、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根据任务清单逐条进行检查,实行销号管理;聚焦关键问题,市级河湖长挂帅出征,协调相关部门及上下游、左右岸各区域协同完成。二是对镇村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河湖巡查管护记录及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对履职不到位及任务完成较差的进行曝光;三是开展“清三河”和“清四乱”工作。继去年开展的以 “黑河、臭河、垃圾河”为主要清理对象的“清三河”行动后,今年又重点聚焦“洁河流、清沟渠、整坑塘、绿岸线”,使河湖长制工作向小微水体延伸,试行“塘长制”,实行全覆盖。河湖清“四乱”牵涉面广、历史遗留多、政策性强,由市镇级河湖长领衔承办,各部门协同作战,攻城拔寨,解决了一些多年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绩效挂钩,将对河湖长的考核落“实”。一是建立河湖长制考核奖惩机制,考核结果作为河湖库渠长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干部使用、提拔相挂钩;二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实行生态补偿,奖罚分明,全市河湖库渠设置248年水质监测点,实行一月一监测,并确定水质目标,通过环比、同比、上下游比较等方式,科学进行水环境质量评价,对当月达到目标水质的断面给予责任单位奖励1至5万元,对水质改善不明显、不达标的相关河湖库渠长进行约谈,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当月每个断面进行1至5万元的经济处罚;三是将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体系,有力促进相关单位切实认真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