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贯彻落实《纲要 》《实施方案》情况汇报

01.09.2017  01:03

为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基本目标,枝江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宜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文件要求,全面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和落实责任单位。

一、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组织专门力量起草《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枝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15年,我市即研究制定了《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近日,枝江市委书记又作出批示,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参与起草了《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对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确定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该方案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加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从2016年起,枝江市将法治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出台了《枝江市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在市委领导下,由市目标办负责将其纳入对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市委法治办负责统筹协调,市委办公室、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将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落实依法执政、法规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环节,与领导班子的评先表模,与领导干部的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提拔使用挂钩。通过一系列考核措施,抓住关键少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三)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按规定向枝江市委、枝江市人大常委会和宜昌市人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均通过中国·枝江网、三峡枝江网、《枝江市人民政府公报》予以公开。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均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了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近几年,我市依法行政考核排名一直位居宜昌县市区前列。

二、严格清理要求,大力提供制度支撑

(一)高标准开展“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7年8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以及省、宜昌市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下发《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枝府办发〔2017〕55号)文件,明确清理范围,强化清理责任,要求各清理责任单位对自2006年以来的138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继续有效、失效、废止、拟修改的清理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国务院各项改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公示清理结果。

(二)全面清理我市现行规范性文件。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80号)文件要求,2016年11月,枝江市及时制定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枝府办发〔2016〕84号),对历年来市政府、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一次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将于2017年10月31日前公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依法履职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市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按照审批及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应进全进、进必授权”的要求,探索实行窗口行政审批“首席代表负责制”,杜绝“前店后厂”的现象,加快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争取年内实现80%以上网上办理,全力提高审批效率。

(二)实行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市审改办召集全市40个相关单位进行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制定《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手册》,编制权责清单、并予以公示,确定了政府部门行政权力3247项,较省审改办印发的《县(市、区)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减少193项,形成了边界清晰、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和“法治枝江”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制定出台《枝江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根据行政权力依据变化和部门职能调整,进行相应的增加、取消、下放和调整,确保行政权力事项流转有序。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先后实施了卫生与计划生育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了工商、质监、商务、发改、畜牧、粮食等八部门职能调整,扎实推进“大文化”和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将文化体育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枝江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旅游职责划给市旅游局,成立旅游局,单设枝江市广播电视台,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稳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撤销市移民办公室,职责并入市民政局,撤销市规划局,职责并入市住建局。扎实推进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调整,将枝江市农产品检验所整体并入枝江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整体优势。近期,我市将进一步整合乡镇食药所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的职能,将农业局与食药局分管的涉农产品监督管理职能进行合并,归口市食药局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今年5月25日我市颁发了湖北省县级市首份“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实现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工作,全市各部门通过湖北省信用信息目录管理与用户配置系统,将本级权力事项逐一录入本单位目录,48个相关部门共录入目录事项5092项,确保权力事项全覆盖。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公布《枝江市“双随机”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出台《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办法》,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认真开展“两证”换发办理工作。为全面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6年5月,枝江市制定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枝府办发〔2016〕38号)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一是严格资格审核。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编办、财政局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确认,经审查确认合格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方可换领新执法证。二是全员法律培训。市政府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丁丽红进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三大行政法的培训。全市150名市直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及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同时各执法单位按照《枝江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三是统一安排考试。精心组织,严格考纪,分两批次组织全市48个单位的1015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1002人,合格率达到98.7%。2016年年底,共办理核发执法证862人,监督证140人。

(二)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市执法单位探索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填写现场笔录、拍照、录音等方式记录执法全过程,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确保公正、客观、完整的记录执法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单位主动在单位门户网或政务公开网上公示相关执法文书,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创新,有序推进区域综合性执法、跨部门综合执法,在环保执法、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取得了明显效果。

(三)扎实开展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枝江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围绕“五个不”(即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廉洁、执法不文明),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的工作步骤,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力争通过这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四)强化“两法衔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2017年7月,枝江市检察院和市政府督查室、法制办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我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及“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大检查,强化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一是检查了两法衔接平台的运行情况,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确定两法衔接工作的责任机构、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二是查阅了各单位2017年1月至6月的行政处罚台账及行政处罚案卷,详细查看有无“以罚代刑”、涉嫌刑事犯罪而不移送的情况,并调阅6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核查。三是与行政单位确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协助行政单位解决行政处罚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两法衔接接入行政部门15家,累计录入案件649件,其中录入行政处罚案件644件,移送公安机关11件,建议移送2件,涉案金额6459.76万元。

五、认真落实制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40号)文件精神,各镇(街道)及行政机关共50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相关协议、文书均已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有出庭应诉的义务,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主动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16年,枝江市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7件,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有21件,占开庭审理案件总数的95.45%,较2015年的30.8%有大幅提高。今年上半年,枝江市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2件,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有12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在应诉工作中,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大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效预防和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认真落实听取法制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听取市政府法制办法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通过采取内部调剂或阶段性借调方式补充工作人员,满足工作需要,以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明确法制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法制工作,致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宜昌枝江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