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枝江市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08.03.2018  14:20

(一)稳步推进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按照简政放权总体要求,在承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同时,继续取消和调整我市行政审批事项40项,其中,承接新增5项,取消32项,调整3项。建成“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新政务服务中心,35个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进审批流程再造,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开展“红顶中介”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更规范。 全市32个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693项,乡镇通用权力79项,编制了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分别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和枝江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及各部门完善了网上信息公开栏目,依法主动公开行政机关信息,畅通投诉举报信访渠道,及时受理和反馈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 将公交客运管理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分别并入道路运输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局;成立少数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将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站、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整合,成立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将住建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与环保、工商、交通、水利等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集中行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政府宏观调控进一步完善。 制定了《枝江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枝江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枝江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开政府定价目录、涉企涉农收费项目,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逐步形成政府有效管控、市场自由决定价格的长效机制。

市场监管方式不断创新。 一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政银合作登记、简易注销登记、“多证合一”登记,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市场主体年报、行政执法公开,促进诚信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组织890名执法人员对全市32551个市场主体开展了294次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已向社会公示,形成监管合力。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力度加大。 依法全面淘汰落后化工产能,实施长江沿线一公里内化工设施搬迁工作,在排放上做减法,在高端上做加法。市环保局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力度,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7件,罚款142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件。市国土资源局扎实开展57.7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管护工作,根据图斑矢量数据实行实时监管;加大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2件,罚没66万余元,返还耕地79853.7㎡。市林业局加强对林地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全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8件,罚款2.9万元,没收木材18.82m³,森林公安办理刑事案件9件,处理违法犯罪分子12人。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厘清政府监管和市场主体自律的边界,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加强“放管服”和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对接中央、省、宜昌市改革要求,修改废止不适应时代新要求的规范性文件。2017年,市政府经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33件,决定修改9件,清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三)严守法定程序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扩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 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枝江门户网站、网格管理信息平台等渠道,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调研论证。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公共秩序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进行廉洁和可控性风险评估。

增强法制人员对决策的合法性研判。 市政府及各部门在行政决策中,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拟定、讨论、研判、决定等环节,听取法律意见及建议,确保决策事项合法。

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 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经过征求意见、科学论证、合法性研讨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确保决策事项民主、科学、合法,有利于决策事项公开、透明,落地落实。

(四)突出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根据全市部门人员调整情况,2017年组织94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率达97.8%,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主体适格。厘清公安、城管部门执法人员与协管人员的权限范围,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市执法部门建立并执行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案件评查制、执法信息公示制等,以制度管人管事促执法规范。环保、安监、公安、工商、水利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市15个执法部门参与了“两法衔接”平台试点,定期录入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及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司法监督。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分别运用了省级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快捷查询。市工商局转变执法理念,推进建设性执法,引导执法人员运用行政指导、调解疏导等柔性方式开展执法。全市执法部门在门户网站、枝江市“双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等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在公安、工商等10个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市法制办随机抽查96个行政执法案件,对评查中发现的218个问题编发10期专项治理通报,印发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对照检查整改。同时,各部门进行了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通过自查、互查、整改,切实增强了规范执法意识,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五)多方监督强化行政权力制约

严格履行依法行政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市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纪检监察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把党内监督的触角延伸到行政执法领域,为依法行政安上安全阀。

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认真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专项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接受人大审议。邀请市人大领导和代表参加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全市各部门认真研究、分类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314件,不断提高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职水平。

(六)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行政复议机构采用实地调查、多方会审等形式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摸清矛盾纠纷源头,深入沟通交流,对收到的27件行政复议申请通过案前协调、案中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8件,占复议案件总数的66.67% 。

继续发挥仲裁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 2017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270件,其中案外调解8件,调解结案77件,一裁终局结案66件,涉案金额1235.1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办理案件9件,经调解撤诉1件,裁决8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新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建设医疗纠纷调委会、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聘请法律顾问为村(社区)首席人民调解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分析研判制度,推广李桂新443调解工作法,全年共处理纠纷1453件,成功调解1430件,调解率98.5%。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7年全市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0件,其中不予立案3件,不予受理1件,开庭审理1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件,出庭应诉率100%。二是强化应诉能力建设。开展观摩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养,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七)多措并举提升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重视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在任用、提拔干部时,将法律知识纳入笔试内容,在面试、考察环节,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评判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加强法律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市政府及各部门均执行了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全体公务员参与学法用法教育平台的学习与考试。市地税、公安等部门强化岗前培训,为新进公务员上好规范执法第一课;市工商、交通、地税等部门持续开展月学法、季考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 组建市、镇(街道)两级“七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召开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强化普法宣传队伍。建立“1+6+N”法治工作模式,统筹推进执法、司法、普法工作。创办“以案说法”电视专栏,新建烟墩包生态禁毒广场、税收法治广场等30个法治地标。各执法部门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公检法等部门“以案释法”收到良好效果。

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市直各部门、各镇(街道)、村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2017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会同政府法制办审查重大合同125份,办理信访复查事项20件,审查重要文件23份,处理涉法事务20件。各镇(街道)、村、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务把关、执法案件评查等工作。全市上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明显增强。(宜昌市政府法制办 宜昌枝江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