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出台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26.10.2015  09:11

  近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神政发〔2015〕18号),要求以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通知》围绕“强化规划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完善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强化工业用地管理措施、强化用地供后监管,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落实共同责任监管”六个方面,制定和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制度、措施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增量,着力盘活存量,有序放活流量,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通知》明确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对于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项目亩均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亩;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绿地率不超过15%,所需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生产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不低于70%,严格控制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因企业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代征土地闲置费。

  《通知》规定,要落实共同责任机制。林区发改委、林区经信委等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准入、投资规模、投入产出强度等审核把关;林区住建委、林区规划局要严格核查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强度执行情况;林区国土资源局要对所有新开工项目进行实地清理,严肃查处违反供地政策、低价出让土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