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重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中心城区街道不再招商引资

28.11.2015  13:35

  取消中心城区街道招商引资职能,社区推行多元共治。武汉市11月27日召开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启动全市街道、社区及村级组织体制改革。

  会议提出,经过3年努力,武汉市基层社会治理应最大限度地满足百姓多样化服务需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此次改革,取消中心城区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经济考核指标,取消原先的对口区直部门模式,内设机构变为“4+2”,即设置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4个办公室,部分街道还可因地制宜设置2个内设机构。

  社区进一步减负增能,不再盖“万能章”。社区无需负责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政府按每户每年30元的标准,拨付社区工作经费;深化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把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小区业委会主任,书记不是本社区小区业主的,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

  为提升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武汉将在每个街道设立1至2个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将职能部门的服务窗口向街道前移,实现一窗多能、全科服务、全区通办。在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置1至2个综合服务窗口,建立“15分钟服务圈”,实行“一站式”办结。同时,武汉还将行政执法重心向街道(乡镇)下沉,建立社会组织资助、补贴和奖励机制,加强村级治理的经费投入,全面为市民提供更便捷、优质和安全的公共服务。

  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指出,谋划武汉新一轮发展,武汉市提出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经济转型升级正以创新为关键词,全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谋划经济总量和效益同步提升的“万亿倍增”;实现城市“升级版”,则一方面要靠持续大建设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另一方面亟须通过重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破解城市治理中的诸多难题。

  武汉市市长万勇表示,此次改革的重点在于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向街道、社区聚集,让基层变“对上负责”为“对下服务”。(卢平川、胡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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