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批准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

26.10.2015  09:11

  近日,松滋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批复,批准成立松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等工作。

  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过程中,松滋市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从市国土资源、房管、农业和林业部门连人带编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同时,明确了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房产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