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立地方立法协商机制

10.11.2014  10:08
  近日,杭州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地方立法协商机制的通知》,这是我市地方立法协商工作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市贯彻落实十八届 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立法协商是政治协商在我市的具体实现,这对发挥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政府、市政协的立法协商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协社法委分别牵头,通过立法协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协商交流。

  二、明确立法协商的内容和形式。规定市政府在研究年度立法计划时邀请市政协参加,年度 立法计划拟定后抄送市政协;联席会议交流市政府立法计划拟定情况,协商确定开展立法协商的立法项目。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立法协商立法项目前,提前一周将地 方性法规或规章草案及其说明函告市政协办公厅。市政协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委员意见后将意见反馈市政府。

  三、对政府、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开展重点立法协商的立法项目,市政 协应制定立法协商方案,建立立法协商小组,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对重点立法协商的立法项目,市政协可通过座谈会或书面形式征求市政协委员 意见,也可就立法项目中的个别或若干问题征求市政协委员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采纳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情况,市政府要以书面形式反馈市政协。(摘自国务院法制办网站2014年11月6日)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