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出台《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若干意见》
近日,杭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与杭州“改革十条”形成两轮驱动,共同推 进杭州实现高起点上新发展的姊妹篇,此次市委全会通过的《若干意见》,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杭法十条”。 “杭法十条”主体部分可以概括为“5+5”体系,也就是“五个走在前列、五个实现新突破”:
“五个走在前列”,分别是在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上走在前列;“五个实现新突破”,就是在依法保障改革发展、依法保障美丽建设、依法保障平安创建、加强依法监督、提高法治能力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一)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在依法执政上走在前列
1、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2、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完善酝酿、提议、论证、研究、审议的党内依法民主决策机制,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
总结“开放式决策”经验,制定《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3、落实决策问责追究制度
实施重大决策过程留痕、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以健全立法体制为重点,在科学立法上走在前列
1、完善地方立法统筹协调机制
健全市委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市委讨论决定。
修改完善《杭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加快制定立法工作规范和立法工作指引,完善人大主导立法机制,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2、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健全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反馈机制。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章;着力抓好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文化文明等领域的立法。
(三)以严格执法为重点,在依法行政上走在前列
1、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深化推广富阳市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和滨江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
2、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执法
探索建立旅游、公安、质监、文广新、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提升杭州旅游环境品质;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试点,在钱江新城、城东新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体制试点。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以及案件审核、质量跟踪评判制度。
4、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
加快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抓紧出台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规范使用规则。
(四)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在公正司法上走在前列
1、规范司法行为
完善防错纠错“制度链”,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冤假错案倒查问责制。
2、推进阳光司法
3、强化执法联动
争取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巡回法庭;健全预防行业系统职务犯罪“两长论坛”工作机制。
(五)以构建信用杭州体系为重点,在全民守法上走在前列
1、建设“一平台四体系”诚信机制
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率先在金融信贷、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建立信用联动机制。
2、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市法律服务中心,健全区县(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3、培育特色法治文化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培育一批法治文化品牌。
(六)以健全“一号工程”推进机制为重点,在依法保障改革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1、依法统筹推进“一号工程”实施
建立信息经济公安分局;出台《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率先推动网上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
2、创新“两区”建设体制机制。
围绕创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完善创建方案,推动建立部省联合推进机制;制定《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3、健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机制
推动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制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完善“一主体、一平台”管理体制。
(七)以健全城市“四治”长效机制为重点,在依法保障美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1、强化规划保障
2、完善“四治”长效机制
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推进杭钢转型升级;深化完善机动车“双限”政策,修订完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探索大交通管理体制机制。
3、加强制度建设
抓紧制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体系。
(八)以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为重点,在依法保障平安创建上实现新突破
1、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法治化
健全“六和塔”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模式。
2、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
3、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长效化
深化“我们圆桌会”、“湖滨晴雨”工作室、“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等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巩固社区民情恳谈会、民主听证会、民情沟通日等有效机制,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公共事务协商治理服务体系建设。
(九)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为重点,在加强依法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1、建立“大监督”运行机制
2、健全“大督查”运行机制
完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大督查机制,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
加强对执纪办案工作的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4、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四风”。
(十)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重点,在提高法治能力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1、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范围扩大到全市新任局级干部‘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2、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机制。
3、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继续加强对现有法治人才的培训,逐步提高司法队伍中专业人才的比重。
(摘自国务院法制办网站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