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一年来环保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综述
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
——一年来环保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大保护综述
编者按
一年前的今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一年来,环保系统和沿线九省二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本报今日起推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系列报道,系统总结推动长江大保护取得的进展。
◆中国环境报讯 记者童克难 2016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渝召开,长江沿岸11个省市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讨论一个主题——长江经济带的保护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同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做出部署。伴随《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的印发,这项国家战略开始进入全面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11个省市,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各省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沿岸的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认识不深。
两次会议,一个纲要,有一个主题词,那就是生态环保。这意味着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有了环保硬约束。
一年来,环保系统和沿江各省市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强化统筹和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和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强调源头管控,发展有了红线
如何“在生态环境容量上过紧日子的前提下”真正使长江这条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明确生态环境底线和自然资源上线至关重要。
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年初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工作列为2016年“三大战略”之一,优先在长江经济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等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实施严格管控。
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的江苏、江西、浙江、四川、湖北和重庆6省(市)已经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其他省(市)正在制定中。
发展有了红线,源头更要管控。在长江经济带的发展过程中,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的提升和强化,为重大决策和规划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依据。
结合正在开展的长三角战略环评,总结成渝经济区、西南(云贵)地区、长江中下游城市群战略环评成果,环境保护部提出了以空间管制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以总量管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环境准入推动经济绿色转型的管理思路和具体举措。
空间管制按照“优先保障生态空间,合理安排生活空间,集约利用生产空间”原则、总量管控明确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连云港等试点城市战略环评的深入推进,不仅强化了环境保护的源头预防作用,也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欢迎。
在规划环评方面,2016年环境保护部共完成长江经济带规划环评审查22项,包括2个石化基地、5个产业园区、6个港口航道以及9项轨道交通、水利等规划环评。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将规划由84平方公里缩减至62.6平方公里,将炼油产能由5000万吨级调整到4000万吨级;通过沿江港口规划环评,避让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标36个,减少规划岸线210公里,缩减围填海面积380多平方公里,取消作业区9个;通过水利规划环评,避让2个自然保护区,取消或暂不实施18个水利、水电工程。“三线一单”强调了区域、流域开发的刚性约束,环保要求成为规划决策重要依据。
解决突出矛盾,强化环境执法
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集中力量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2016年起,环境保护部以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饮用水源为突破口,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截至2016年12月28日,长江经济带9省2个直辖市126个地级市共排查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了年度确定的保护区划定和标识设定的工作。
同时,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方面,环境保护部还组织抽样调查了长江经济带4380个农村水源,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率为73.7%。通过调查督促地方及时进行整改,指导四川等省将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地表水型水源地列入整治范围。
除此之外,在长江经济带的保护过程中,法律的落实也更加彻底,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
截至2016年11月,处于长江经济带的11个省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共计8402件,占全国案件数的47.7%。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76件,占全国总数的35%。处罚金额达12252万元,占全国总数的16%。查封扣押类案件3153件,占全国总数的43%。限产停产类案件2565件,占全国总数的58%。移送拘留案件1570件,占全国总数的48%。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838件,占全国总数的49%。
在这个过程中,一批长江沿岸重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得以查处,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
湖南省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私设暗管。湖南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立即展开联合调查,省环保厅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1.86万元,两名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
浙江联兴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嵊州)不正常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私设暗管。在作出罚款30.22万元的行政处罚后,嵊州市环保局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嵊州市公安局对1名涉案人员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理决定。
四川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贵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倾倒废硫酸涉嫌污染环境罪,绵阳市高新区法院对李某及共同犯罪涪城区金峰化工公司谢某等6名涉案人员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进行了审判。
健全长效机制,工作更加扎实
“到2017年,长江经济带环境质量不降低并力争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
环境保护部印发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2016-2017年行动计划》对污染物的减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强调了包括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强化农村农业面源治理、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密管控环境风险等在内的11项重点工作。
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在顶层设计逐渐清晰完善和重点工作更加明确的基础上,一年时间里,相关部门和沿江省市对于长江经济带环保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保护目标更加明确,工作更加具体。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环境保护部对长江经济带1.3万个工业源、149个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周边地下水状况开展了调查。印发《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四川等省优化调整地下水源。
在污染防控协调机制方面,长江经济带11省(市)环境污染防控治理协调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同时,安徽、江苏、浙江省的相关地市签订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了联防联控长效机制。
在工业污染源防治方面,环境保护部指导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对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地“十小”企业取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加强督导长三角区域工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16年底,长三角区域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共281家,均已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节能减排资金31.9亿元,支持长江经济带11省市1.9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印发,明确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禁养区划定工作要求。
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环境保护部与住建部联合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共同组织完成全国城市黑臭水体阶段性排查工作。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11省(市)共排查出黑臭水体885条,已完成治理和正在治理421条,占全部黑臭水体的一半左右,其余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在生态补偿方面,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持续开展,环境保护部加强了皖浙两省横向沟通联系,建立起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联合打捞等长效工作机制。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监管方面,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调查与评估工作方案》和九大生物类群调查与评估技术要求,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 11个县开展了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试点。同时,对全国所有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开展了人类活动遥感监测。
此外,根据“水十条”的目标任务要求,环境保护部还会同各省市细化确定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编制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以控制单元为基础,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导向,把控制单元作为落实环境管理政策措施的主要空间单位,突出优先控制单元的差异化管理,将“水十条”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地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