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宝:身上有股正能量
《检察日报》8月17日讯(检察日报记者 贾阳)会议室里,记者在五位检察英模中一眼认出了她——湖北省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晓宝。和照片上一样,她留着干练的短发,戴着文气的眼镜,皮肤红润光洁。
初次接触,李晓宝低调、谨慎的性格让人感觉很难走进她的内心,但是随着聊案子、交流法律问题,她那敏捷的思维、严谨的逻辑很快就使交谈变成了一种享受。
“办好案子一定要追求真相”
在16年的公诉工作中,李晓宝办理了400余件普通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把700多名被告人送上了法庭。她记忆最深刻的,是1997年办理的第一起审查起诉案件。
靠捡拾收购“破烂”为生的张家兄弟二人,因涉嫌销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有同事提醒李晓宝:“张家兄弟经常在捡拾破烂时顺手牵羊。这次他们涉嫌销赃,按程序审查一下,如果没有什么问题,就起诉得了。”李晓宝没有表态,她按照办案要求分别提审了兄弟二人,仔细调查案情经过。兄弟二人不约而同地再三辩解自己不知道收购的是赃物。案件经过退回补充侦查,仍然存在明显瑕疵,难以形成闭合证据链。最后,李晓宝提出了不起诉的审查意见。经院检委会研究,决定不起诉。
走出看守所时,兄弟俩感激地对李晓宝说:“我们兄弟俩毛病多、招人恨,但检察官能主持公道,公正处理,我们非常感激。我们一定改掉坏毛病。”
在公正执法的道路上,人情、金钱的牵绊往往成为检察职业生涯的一桩桩考验。李晓宝说,她的法宝是谨记“办好案子一定要追求真相”。
2009年9月,副县级女干部程某因涉嫌受贿7万元被移送审查起诉。程某在侦查环节已经认罪,但在起诉阶段,她动起了为自己减轻罪责的心思。提审时,她突然提出没有收那么多钱,其中5万元在案发前已上交单位。
第二天,律师就送来了一张程某单位开具的5万元收据。紧接着,市里一位领导的秘书打来电话,说市领导很关注程某的案子,要她主持“公道”,还程某一个“清白”。当天夜里,一个远房伯父也提着烟酒来李晓宝家“走亲戚”,请求给他个“老脸”。面对长辈的登门求情,李晓宝耐心劝说,伯父终于提着东西走了。
送走伯父后,她连夜和同事赶到程某的单位,经过调查,5万元钱原来是程某的亲属近日补交的,为帮助程某开脱,将收据日期提前了一年多。
最终,程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胆大心细”的女公诉人
作为一名公诉人,在办案过程中,除了要经受住各种“软”的牵绊诱惑,更要直面“硬”的威胁和恐吓。
在办理“12·3”特大抢劫杀人案时,被告人家属在托人说情无果的情况下,打电话威胁李晓宝,扬言要打击报复。虽然脑海中不断回响着那些恶毒的言语,但李晓宝从头到尾没有半点退缩,坚持依法办案,最终该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害怕过打击报复吗?”记者问。
“我只是做好本职工作,没有什么好害怕的。”李晓宝说。
正是这种不屈服的精神,为她加固了抵御外界不良因素的屏障,让她时刻拥有公正执法、敢于担当的决心和勇气。在20年的从检生涯中,她恪守职业道德良知,严格履行检察官职责,先后被授予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李处长细心善良,对待犯罪嫌疑人也是如此。”李晓宝的同事、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高铃说起了一桩看似微不足道,却让所有人印象深刻的“小事”。
2003年7月,李晓宝协同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从外地提回一名犯罪嫌疑人,送到鄂州市看守所。当时午饭时间已过,饥肠辘辘的她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午饭,而是马上赶到城里,自己掏钱买了一些蛋糕,亲手交给了犯罪嫌疑人。
庭审时,这位犯罪嫌疑人提到了这件事,并说:“感谢检察官公正执法的同时尊重我、关心我。”
“尊重事实和真相”,是李晓宝一贯坚持的原则。她认真审查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各种事实与情节:一名毒贩的重大立功表现、一名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障碍问题,一一被她敏锐的眼睛发现,两人被依法从轻处罚。
带领大家学习的“优秀毕业生”
“李处长在业务上很‘有一手’,能够看穿案件的实质,提审时能让嫌疑人痛哭流涕地悔过。她办理的鄂州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至今仍然是全市检察机关审查办理此类案件的指导性案例。”与李晓宝共事十多年的鄂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严涛说。
这些令人羡慕的“功夫”,除了经验的长期积累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还与她学习时钻得进去分不开。2002年6月,她以优异成绩完成了在职法律硕士的学业,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她撰写的《论公诉案件证据的审查与判断》、《论诉讼欺诈行为之定性》,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论文奖和二等奖。
打开李晓宝建立的鄂州市两级院公诉微信群,映入眼帘的是她分享的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研究和典型刑事案例分析,两级院16名公诉人踊跃参与,讨论场面热火朝天。“李处长总是及时传递最新的法学知识,引导大家深入思考。公诉微信群是我们的良师益友,让我们的业务能力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提高。”严涛说道。
柯胜刚毕业就进入了鄂州市检察院。他说:“是李处长手把手帮助我熟悉业务,时刻警醒我牢记职业道德,保持健康积极的心态。”
“成功的人只会注意正在做的事情,不成功的人却纠结于过程当中的情绪化。”这是李晓宝很早之前在微信群里发的一句话,至今仍是柯胜获取“正能量”、调节情绪的良方。
组织女检察官每年去探望服刑罪犯的孩子、每年去特殊学校讲课、深入乡镇举办法律讲座……这些都是她多年来默默坚持的事情。
采访结束时,记者注意到,李晓宝整理了一下检察服,目光坚定而温暖。夏日的阳光下,她胸前“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的红色绶带显得格外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