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晒权力清单 政府减权背后的4个关键词
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有多大?
62部门共有行政职权2641项,与外省大体相当
政府手中有多少权力?湖北本次公布的权力清单显示,省直62个部门共有2610项行政职权(不含31项未公布的涉密事项)。“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多年前,一位公务人员在央视镜头前的妄言,让百姓见识了什么叫“权力任性”。
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和法律的笼子,权力运行才能规范、有效、公正、合理——此为“权力清单”之初衷。
我省纳入此次权力清理的共有77个部门。除6个中央垂直管理部门、9个“零报告”部门外,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62个部门,共报送行政职权4387项。经清理后,共精简行政职权1397项,比上轮(2013年)减少近3成,最终共保留行政职权2641项(含涉密事项31项),另有通有权力合计349项。
目前,除我省外,部分省份如浙江、江西、安徽等省份也已完成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各省份“权力清单”的项数相差很大:浙江3904项、江西3760项、安徽1712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
省编办负责人介绍,首先是各省公布清单的时间有先后,各地对权力清单的概念理解不尽一致;其次,对职权事项大小项的划分、对行政处罚类是否实行属地管理、对事项设定的依据等问题的理解上也有差异。我省此次确认的行政职权未计算子项,如果把所有的各子项也算作一项职权来计算的话,约为3525项,与江西等省总数大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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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部门权力分布
此次公布的部门中,保留行政职权最多的是省工商局,为266项,主要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类别,行政审批类仅7项,包括公司名称登记等。省安监局以236项紧随其后,包括“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等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而单论行政审批类职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堪称“单项冠军”,均为22项。
保留行政职权仅1项的,有省信访局、省安全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扶贫办、省监狱局、省老龄办。如省安全厅为“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省监狱局为“外籍罪犯会见审批”,省老龄办为“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创建”。
此外,还有9个部门行政职权“零报告”(无行政职权),分别是省网信办、省贸促会(湖北商会)、省政府参事室、省地质局、省农垦局、省社科院、省农科院、湖北广播电视台、省文史馆。
减负
市场主体迎来哪些利好?
仅省质监局一年对企业减负8400万元
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
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是权力清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于2000年,经过10多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最初的2600多项,精简为本次清理之后的274项。其中,本轮清理共取消省级行政审批项目6项、下放15项。通过简政放权,让企业、群众少跑路。
这次清理还依法依规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如电梯属特种设备需要定期检测,过去,每次检测都要缴纳特种设备检测费。这次清理中,省质监局取消了这项收费。以某居民小区为例,该小区有50台电梯,每台的检测费是1400元。取消收费后,负责检测的企业每年可免交7万元。
此外,省质监局还取消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计量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等5项收费。据测算,取消前述6项收费,每年可累计减轻企业负担8400多万元。
和以往相比,本次清理最大的变化之一是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事项。省级原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全部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或转为行政许可事项。如省教育厅取消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省国土厅的“土地征收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省卫计委的“医疗广告审查”,根据今年4月新修订的《广告法》相关条款,转为行政许可事项。
省编办(省审改办)负责人介绍,本次清理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事项,需要由省级部门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外,尽可能取消省本级行政处罚类和行政检查类行政职权,实行属地管理。如省公安厅的156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和53项综合管理行政处罚等全部下放,只保留了涉及高速公路管理等处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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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1项审批,惠及数千船员
“今年办‘一类船员适认证’,不用跑武汉了,宜昌当地就能办!”5日,宜昌汇通船员服务公司总经理戚明月逐个打电话,把好消息告诉准备办证的船员们。
一类船员适认证,正是本轮权力清理中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之一。当天,戚明月到市交通局办事时,得知了这个好消息。
戚明月的公司长期为船员代办证件,每年办理量在300人次以上。她介绍,过去,一类船员适认证必须在省交通厅办理,正常办理时限为14个工作日。全省各地的船员要办证或换证,要么自己到武汉办,要么委托船员公司代办。无论哪种方式,都是既花钱又费时。
今年,省交通厅在向国家交通部提出申请获批后,将该项办理权限下放到武汉、宜昌、荆州、黄冈4市交通部门,省内各地船员可就近办理。据介绍,这一新政将惠及数千船员。
透明
找谁办?怎么办?
每项职权都有办事流程图,“奇葩”证明可以休矣
本次公布的权责清单中,每项职权都有详尽的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并配以办事流程图,一目了然。
以省民政厅的“境外资本投资兴建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为例,流程图明确了“申请→接受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审批→报备→存档办结”的办事程序;行政职权信息表则写明了“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和“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每张信息表不仅列出了职权编码、行使主体、职权依据、许可范围及条件、申请材料、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还注明了承办机构地址、咨询电话以及监督投诉电话等。
据介绍,此次清理注重优化运行流程,规范细化裁量权标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明确要求:不得提出不明确、不需要的申请材料;不得人为增设非法定办事环节,可以简化的环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简化归并;不得自行扩大办理期限,可以缩短期限的一律缩减。这样,类似外省曾出现的“矿泉水跨省销售要审批”等“奇葩”证明,没有了存在的土壤。
监督
官员不作为乱作为咋办?
责任清单、监管清单配套公布,问责将上升至立法层面
权力清单公布之后,如何保证政府部门真正按清单办事?
省编办(省审改办)副主任饶志国介绍,11月15日,第382号省政府令《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出台,以立法形式加强对清单的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权力“准入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督追究机制,用好、管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权力于法有据、运行规范、便于监管、便民高效。
据介绍,这次清理公布权力清单的同时,也公布了制约机制——责任清单与监管清单。前者涉及所有行政职权部门,包括责任事项21814项、责任边界8600项;后者涉及422项省级行政监管事项。
此外,省监察厅还研究起草了《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送审稿)》,拟将没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义务而承担的不良后果上升至立法层面,细化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失职等方面规定问责的情形,明确问责方式及适用、问责程序。
据介绍,权责清单的公布并非一劳永逸,今后将会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清单内容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专家点评】
政府自信的体现
邹德文省委党校副校长
将行政职权向社会公开公布,是政府自信的一种表现,既是告知公众办事流程,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也是接受社会监督,让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法遁形。可以说,权利清单的公布,在提高政府机关办事效率的同时,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通过权利清单限制政府乱作为,绝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作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做的事更多,责任更重,比如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要把这些责任落实到位,不能只靠事前审批,而是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政府的责任贯穿市场运行的全过程。制定并落实好责任清单,才能从根本上厘清权力的责任边界和运作规则,达成现代法治政府权责一致、有限有为、便民高效的基本要求。
重大制度红利
范如国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简政放权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省级部门公布三大清单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当前,政府权力运行还存在不够透明、权责不对等、对权力的监督不够有力等问题,容易滋生寻租空间。中央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手段上包括简政放权、放松管制、金融改革、国企改革等。
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当下,权责清单的公布是重大制度红利。简政放权发力,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的干预,能更好的发挥市场作用,以权力“减法”激发市场“乘法”。
【出台细节】
公示征集民意清单有微调
11月2日至25日,我省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省级部门权责清单,请百姓审核。工作人员介绍,三大清单公示期间,接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建议,其中绝大多数是部门对自身权力清单提出调整。经过多方论证,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微调,行政职权从2638项调整为2641项;一名律师对省公安厅的一项行政职权合法性提出质疑,省编办与省公安厅再次审核后,认为该职权合法合规,并将审核结果向律师反馈。
【社会期待】
公布了就要严格执行
武汉律盾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创立不久,两名合伙人都是从央企下海的创业者。总经理柒启荣负责办理公司的各类证照,对行政审批、办事流程非常关注。她说:“对企业来说,时间就是生命,要是办个证跑十几个行政部门,盖好几十个章,这样一趟‘马拉松’跑下来,市场的机遇转瞬即逝,黄花菜都凉了,创新创业的心也冷了。”
她坦言,作为一家法律服务企业,经常打交道的政府部门有公检法司、税务、工商、劳动等多个部门,小到证件的办理,大到代理案件的审判,都离不开政府机关。希望政府不仅限于公布权责清单,还要严格执行,不能打折扣,将权力清单真正变成为企业的活力清单、效率清单。
权责清单的公布,被视为激活市场的制度红利。图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政务大厅,企业2个工作日内就可以一次性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批准证书(外资)。(记者江卉、张朋、通讯员梅胜、安莹)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