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现场会在远安召开
上图为宜昌检察机关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经济现场会全景
上图为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鸣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上图为远安县委书记张立新致欢迎辞
上图为市院办公室主任张晓华系统解读《鄂检十条》
上图为远安县院检察长陈莉汇报开展支持非公经济发展专项法律监督的有益探索
上图为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史玉平畅谈建立服务非公经济三项工作机制
上图为孟鸣检察长在远安县院新建办案区指导规范办案
上图为孟鸣检察长一行视察远安县院新建成的警示教育基地
本网讯(通讯员 付家新 记者李涛)4月12日上午,宜昌检察机关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经济现场会在远安县院召开。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鸣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方式方法,推动“鄂检十条”落实落地,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此次会议,远安县委书记张立新亲临会场并致欢迎辞。致辞中,他充分肯定了远安县检察院近年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突出成效,并对检察机关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热切期待。
他强调,此次现场会在远安召开,是对远安检察事业发展的极大鼓励和鞭策,是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经济的推进会和促进会,也为远安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先进经验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他指出, 远安县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推出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及专项法律监督方案务实可行,体现和回应了广大非公企业家的热切期盼。他要求,远安县检察院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以落实“鄂检十条”为新的契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提升促进公正司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不断开创远安检察事业的新路径新局面。他表示,县委督办室将全程参与,积极配合,创造性地抓好落实,全力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讨论座谈中,市院办公室主任张晓华系统解读了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和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等相关文件精神;参会的宜都、枝江、当阳、远安、长阳、夷陵、西陵、伍家岗和葛洲坝等9个基层院检察长,市院办公室、侦监、批捕、公诉、反贪、反渎、研究室和预防等8个相关处室负责人围绕会议主题,一一汇报了各自单位或部门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思路、方法、措施和初步成效,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交流。远安县院党组成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听取大家的汇报和发言后,孟鸣检察长作了重要讲话, 对全市检察机关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非公经济已成长为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发展生产、扩大就业的意义和作用十分重大。
他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三种理念。一要牢固树立“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软环境”的理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环境意识,立足职能谋发展、通过服务促发展。二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坚持依法办案、理性办案,决不能“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三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对民营企业给予更多的尊重和理解,努力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提振发展信心。
他要求,要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重点、全面履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依法打击各种损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犯罪,严肃查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庸政懒政、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的职务犯罪,并坚持打击、保护、教育并重,努力营造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他强调,要注重方式方法, 探索建立有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努力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持“三个平等”,严格执行“五个界限”、“三个慎重”,严守权力边界,规范司法行为。在办案的同时,要确保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经营决策的稳定性,坚决防止因办案不当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要紧紧围绕涉案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法治宣传,探索建立服务联系民企的相关工作机制,列出服务清单,切实维护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守法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会议期间,孟鸣检察长一行还视察了远安县院新建成的办案区和警示教育基地,对远安检察工作进行了面对面的指导,并对远安县院为成功举办此次现场会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