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检察机关四项措施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12.07.2016  02:37
      本网讯(通讯员 王军)日前,省院下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做好汛期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王晋检察长就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鄂州检察机关迅速行动,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投入防汛抗洪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牢记防汛抗洪的政治责任。市院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以及下发通知的形式,组织全市检察干警认真学习省院《通知》要求和王晋检察长重要批示。市院党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防汛抗洪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再上认识、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全力投入到防汛抗洪工作中。把防洪抗洪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考场,作为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总要求的重要抓手。全市两级院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汛抗洪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坚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二、服从安排,迅速组织抗洪抢险。全市两级院服从大局、服从指挥,主动加强沟通联系,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防汛工作。鄂州市院第一时间成立抗洪应急队,7月3日,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杰昌带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部分普通干警30余人到华容区蒲田乡四海湖西大堤参加大堤抢险加固工作,连续奋战数小时,围湖扛填沙袋,排除险情;7月4日,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杰昌又带领市院10名突击队员,到梁子湖南湖大堤2公里执行24小时连续值守任务;7月5日以来市院领导分别带领4支突击队在南湖大堤执行24小时不间断轮班值守,累计安排人员130余人次,车辆调度15台次,处置管涌、漫堤等险情11处。应急干警克服险情复杂、条件恶劣、不通自来水、日晒雨淋等情况影响,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险的精神,连续作战,展现了“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检察干警风范。鄂城区院在检察长的带领下组成20余人抢险小分队,赶往三山湖南大堤抢险点,装土包加固堤坝,该院抢险应急干警已轮流在该地参与抗洪抢救、巡堤工作100余小时,险情已基本控制。华容区院参加防汛抢险干警占人员总数的80%,检察长、班子成员带头参加防汛抢险,全体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持奋战在防汛抢险第一线,出台车辆8台,加固内湖堤坝6处,防守处没有发生险情。梁子湖区院应急小分队在涂家垴镇红书村抢险点实行24小时值守。

  三、积极行动,做好自身防汛安全。全市检察机关在全力投入防汛减灾的同时,认真做好检察机关自身防汛抗洪工作。按照省院要求,全市两级院加强对本单位机关、派出检察室等区域的防汛工作,重点加强对档案室、库房、机房、地下室、排水管道等重点部位、设施的安全检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确保机关汛期安全。鄂州市院针对办公楼档案室出现大面积渗漏现象,采取档案临时转移措施,雨后及时对楼面进行防雨处置。鄂城区院办公楼出现雨水渗漏情况,组织专班对全院办公区域漏点进行排查,雨后迅速进行维修修缮。华容区院针对住宿楼干警房屋渗漏情况,及时抽调干警帮助转移物品,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四、严肃纪律,层层压实责任。市院机关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定凡没有参加防汛值守干警全部安排参与机关24小时轮流值班。纪检监察部门加强防汛纪律的监督检查力度,7月4日,市院纪检组派出督查组对全市检察机关负责的河堤、水库、地质灾害点等驻守、巡堤情况以及各区院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不服从统一指挥的,值守、值班工作不到位以及违反防汛救灾纪律的,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重大汛情和灾情信息,做到了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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