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伪造事故骗保十万获刑五年
21.06.2016 17:03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鹤峰一男子利用在恩施一保险公司帮忙查勘现场的便利,邀约两友人多次采用制造车辆受损的保险事故的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共计10万余元。日前,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45岁的朱某自己开有一家汽车修理厂,因其从事保险业务多年,该市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由于公司开业不久人手不足,遂与朱某达成协议,朱某帮助该公司处理现场查勘事宜,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可优先到朱某开设的修理厂修车。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期间,朱某利用其帮保险公司处理现场查勘和熟悉车险理赔业务的便利,先后3次以开车碰撞障碍物、两车相撞等手段,制造虚假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骗取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款共计107990元。
恩施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朱某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均应承担刑事责任,故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帮助其实施保险诈骗的二人也分别获刑。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21.06.2016 17:03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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