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本年度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

14.12.2015  15:17

(何少斌  廖华峰)近日,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向全省通报了2014年至2015年度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情况,标志着省对地方本年度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全部结束。本年度考核,确定黄石、宜昌、黄冈、十堰、恩施、天门为河道采砂管理优秀单位。各地评定分数将按省综治考核河道采砂管理单项分数折算后,纳入省对地方综治考核成绩。 

今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经报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落实、许可管理、现场监管、日常监督、能力建设等8个方面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对各地进行了综合评定,确定了优秀及合格等次。 

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通报中强调,河道采砂管理事关河势稳定,事关防洪、通航和生态安全,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部门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县、乡、村纵向到底,水利、交通、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体系,通过理顺管理机制、落实管理制度、深化部门合作、强化管控措施等途径,科学把握河道采砂“人、船、砂”三要素,严格管理“采、运、销”三环节,不断规范管理秩序,积极探索和构建适应各地管理工作特点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对非法采砂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管严控,实现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局面稳定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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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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