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召开《湖北省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16年9月26日)
为了更好地实现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省政府法制办决定,将《湖北省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办法(草案)》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拟于10月中下旬在武汉举行立法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1、草案对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相关规定是否科学、全面;
2、草案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权益和便利方面的职责划分是否合法、科学;
3、草案对居住证申领条件的规定是否准确、适当,易于操作;
4、草案对居住证办理程序与管理措施的规定是否准确、适当;
5、草案对在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工作中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否准确、适当。
二、听证陈述人
听证陈述人是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在听证会
前对发表的意见主题提供简要文字材料一份)。听证陈述人名额12至15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中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行业特点及专业知识等遴选,其中持不同意见的人数基本均等。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通知
凡在本省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可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27—87821683;网上报名请登录湖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hbzffz.gov.cn)。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
听证陈述人名单确定后,于2016年10月14日前通知其本人。
四、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对办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省政府法制办社会法制处(027—87236377)。
附件:1.《湖北省居住证服务和管理办法(草案)》 ( 点击下载 )
2. 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 点击下载 )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