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北省2018年精准康复服务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的通知
各市、州、县残联:
为了确保精准康复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完善基本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现将申报省2018年精准康复服务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具备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机构名称,有独立的对公银行账号,能长期提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家长培训等服务内容,年收训残疾儿童不少于20名。
隶属残联系统的具有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基础的机构可优先申报。
二、认定标准
(一)《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残联厅发〔2011〕27号)。
(二)《湖北省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建设规范(试行)》(鄂残联办发〔2011〕67号)。
三、申报流程
(一)县级残联认真调查辖区内相关康复机构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康复机构进行申报;新申报机构需按项目类别填写定点康复机构审批表(附件2-5)。县级残联需严格把关,负责核实申报机构基本情况以及对定点机构承担的项目进行日常督导检查。
(二)市(州)残联对县级残联申报的机构进行审核,特别是对新申报机构要进行严格核实,审核通过后填写机构申报汇总表(附件1),机构申报新项目以及新申报机构须明确标注。
(三)省残联对各地上报的机构申报表进行复核备案,会同相关部门下达2018年度实施方案,确定2018年度定点机构名单。省残联负责对全省定点机构进行督导检查。若属地残联上报的机构不符合申报条件、标准及要求,一经查实,取消该地残联下一年度上报定点机构的资格。
(四)未申报定点机构或机构项目不全的县级残联,需向市(州)残联上报本地区救助对象的康复安置方案,说明各类救助对象拟安置的定点机构和补贴经费拨付流程。
四、申报要求
(一)机构申报名称须与登记证书(或专业资质证书)、账户的名称一致。同一机构申报不同项目的,以一个名称申报。
(二)2017年精准康复服务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由属地残联审核通过后,可继续申报。
(三)新申报机构和原定点机构申报新项目,需按项目类别填写申报表(附件2-5),并附机构执业资质、机构法人证书、场地购买或租赁合同、独立对公账号信息、场地及设备设施照片、员工社保缴纳证明等资料报属地残联初审。属地残联初审通过后报市(州)残联,市(州)残联若同意上报,需依照《关于开展省0-6岁康复工程定点康复机构绩效评估的通知》(鄂残联办函〔2016〕7号)对新申报机构及机构申报新项目的进行复审并上报评估报告。新申报机构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六)请市(州)残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机构申报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寄至省残联康复处。
(联系人:崔敏,联系电话:027-87300732)
附件: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湖北省2018年精准康复服务专项康复救助项目定点机构申报汇总表
2.听力语言康复训练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审批表
3.脑瘫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定点康复机构申报审批表
4.智障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审批表
5.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审批表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