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头两月空气质量下降 宜昌荆门孝感排名倒数三位

20.03.2015  12:34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理略、通讯员巫勇)昨日,省环保厅通报我省各地1—2月空气质量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空气质量下降。宜昌、荆门、孝感3市空气质量排倒数三位。排名前四的市(州)为十堰市、黄冈市、武汉市及恩施州。

   监测数据显示,1—2月全省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13个市(州)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60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期上升13.9%。

   与 2014年同期相比,1—2月PM10平均浓度增幅最大(空气质量下降最快)的 3个市为荆门市(93.9%)、孝感市(64.3%)、咸宁市(37.3%);有4个市同比下降(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包括荆州市、十堰市、宜昌市、武汉市,降幅最大的是荆州市,下降幅度达到31.9%。

   据了解,目前除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外,我省其他13个市(州)均纳入国家考核范围,考核指标为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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