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财务与校医院协商,2018年4月份公费医疗门诊医药费报销签字日期定为4月17日。届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校医院三楼大会议办理。
门诊报销需携带的资料:
1.学校的门诊病历;
2.转诊证明;
3.校外医院病历;
4.医药费原始发票;
5.药物及检查治疗的双处方(或明细清单)。
请大家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18-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