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高法巡回法庭与最高法为同等审级

25.12.2014  12:5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

  原标题:直通最高法-胡云腾——最高法巡回法庭与最高法为同等审级

  据深圳电视台消息,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接受深圳卫视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当前考虑的方案是全国若干个地方设立巡回法庭,由最高法的法官轮流去办案,他对于深圳当前推行的司法改革举措表示赞同。

  胡云腾指出,设立巡回法庭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他也介绍当前考虑得方案是全国若干个地方设立巡回法庭,由最高法的法官轮流去办案,这样将有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判决的权威。

  他表示,巡回法庭做出的裁判也是最高法院做出的裁判,也要盖最高法院的大印,巡回法庭的法官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巡回法庭和地方法院之间是一种审级关系,上下级关系,仍然是最高法院的审级,和地方其他部门没有什么联系,和法院是上下级关系。

  此外,胡云腾也举例,对巡回法庭负责的辖区范围做出说明:上海设立巡回法庭,可能就负责江浙、安徽、福建、江西这些高院,和地方高院之间仍然是审级关系。

  胡云腾指出,对于必须由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子,未来在最高法本部进行审理,但如果就是一般案件,巡回法庭也能做出决定的,将来会一律放在巡回法庭进行审理,他表示,当前最高法院正在办的跨行政区化的民商事案件重大案件重大行政案件以及死刑复核案件,预计未来大部分都要放在巡回法庭进行审理。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