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拟从律师专家中招录检察官 原则通过相关文件
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拟完善检察官职业准入和选任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的制度。据了解,目前最高检已原则通过相关检察改革文件。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此前也多次强调完善检察官职业准入和选任制度。在今年新修订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就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
□专家解读
1 现行选拔制度是什么样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介绍,目前我国检察官的选任途径主要是以招录公务员的形式进行,即检察院需要选任检察官,会公布具体信息,一般要求具备本科或研究生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经考试合格并进行相关培训,根据之前的选任计划安排到相应的检察官岗位。另一种方式是内部选拔和提升,即在现有的检察官队伍中,选拔优秀人才到重要岗位。
2 现行选拔制度存在哪些不足?
洪道德认为,目前实行的选任制度是一种科学、有效的选任途径,但时间久了,也会出现选任途径过度单一,不利于其他符合条件的法律人才进入检察官队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检察官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执行者,必须要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和大量的社会阅历,这样才能客观公正地办理案件。目前,我国的基层检察院,有很多毕业生直接担任检察官,这些学生能力有限阅历尚浅,这对办案会带来一定影响。
3 另辟途径选拔有哪些好处?
“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并且要有一定程度的司法实践经验,优秀的律师和法学专家符合这两项条件,适合这个职位,他们的加入还会丰富这个群体的知识结构,促进我国的司法改革更加成熟完善、具有前瞻性。”阮齐林称。
洪道德、阮齐林等法学专家还认为,从律师中选任的检察官,能更多地从“权利优先”的角度去开展工作,在办理具体的个案时带来更多的权利思维,更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而法学专家一般都在法学某个领域有着很高的造诣,对法律的理解更加透彻,特别是法学专家的很多研究成果也是从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取得。在法律行业这样一个需要深厚的理论积淀的行业里,丰富的理论基础可以为办好具体的个案提供基础。
4 如何做好检察官职业保障?
洪道德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办案检察官的待遇偏低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近几年也出现了检察官、法官流失的情况。而律师,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中的资深律师,收入丰厚。从经济收入丰厚的律师转往一线办案检察官,可能会产生心理预期降低、心理不平衡的问题。因此,应该做好检察官的职业保障。
洪道德认为,可以在现有基础上提高检察官待遇,区别于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同时,根据办案能力和业绩进行提升,司法专业职级不与行政职级挂钩,例如,办案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检察官,可以快速晋升到较高的司法专业职级。而这些司法专业职级不和院长、科长等行政职级挂钩。这样也能增强职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