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亮剑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亮相”

04.07.2014  20:48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在最高法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宣布,最高法将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充分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诉权。

    曾担任最高法立案第二庭庭长的郑学林,成为首任最高法环资庭庭长,备受外界关注的薄熙来案件一审审判长王旭光为副庭长、审判员。

     原告胜诉调查取证费可判被告承担

    最高法昨日还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判队伍和审判机制专门化建设等方面作出指导性规定。

    在各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方面,孙军工透露,各省高院要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各地中院应根据环境资源审判业务量,合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案件数量不足的地方,可以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个别案件较多的基层法院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考虑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对于环境公益诉讼成本高昂的问题,《意见》规定,在原告胜诉时,原告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评估费等费用可以判令由被告承担,同时鼓励从环境公益诉讼基金中支付原告环境公益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