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朋友圈”背后的县城政治学
前不久引发轩然大波的河南高考替考舞弊事件,目前有关人员已被严肃处理。而媒体报道的被处理人员的名单显示,当地的权力圈大面积“涉水”。
此次舞弊案件中,10名替考学生家长拥有公职职务,其中5人分别在通许县残疾人联合会、通许县供电局、通许县孙营乡供电所、杞县新华书店、杞县财险公司担任公职领导职务,另有5人为一般公职人员。而为替考“保驾护航”而被处分的官员包括: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杞县教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通许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人。
这些略嫌枯燥的人员名单中,其实藏着一些有趣的现象。众所周知,替考产业链中,替考考生和家长是“买方”,“枪手”是“卖方”,而教育部门官员做的是保驾护航的服务工作。这起替考案中,被替考考生家长分属多个单位,但都不是教育部门,有的只是一般职员。而为他们“服务”受处分的教育部门官员,级别则相对较高。前者显然没有权力要求后者做什么,但为什么教育部门主要领导愿意“帮助”前者呢?
以往的报道中,中介为说服“枪手”放心,一般都会称替考考生家长“有背景”“有能量”。而从这起案件以及其他同类案件来看,替考考生家长自己并非占据要位,但确实有不少“有能量”的人参与了进来。
相对靠谱的解释应该是:这些不同单位的公职人员之间,在平时就建立并维系着默契的关系网。一些县乃至市的官场中,官员们交道颇广,这个局科员和那个局的局长随随便便都能攀上,而在利益牵连下,他们很容易被聚合在一个“舞弊朋友圈”里,进行着或明或暗的利益输送:你为我护航,我给你回报……到头来,权力沦为“勾肩搭背”的一个纽带,在这种权力勾兑中,法纪与教育公平被玩弄于股掌之上。
这种朋友圈,在合伙违规中往往会显露出其不光彩的一面,更让人窥见县城政治学的缩影:那些行政序列并不算高的官员们,因为地缘之便与裙带关系,建立起游离于法纪规则外的圈子,而隐匿其中的,则是一些灰色交易。而这起替考案,或许正是一只能映射县城政治学的麻雀,值得好好解剖。(西坡)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