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 以“四个坚持”求“三变”

17.08.2018  20:46

荆楚网消息(记者邱玲鹏 实习记者王丝雨)8月15日,全省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汉召开。会前,16个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旁听了一起因城区改造、房屋征收管理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过程,感受法律的神圣庄严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深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和认知。

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湖北省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文件精神,讨论审议《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审议稿)》,安排部署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司法厅厅长、省普法办主任谭先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普法工作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落实普法责任制,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守法治宣传的初心使命;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社会效果。

会议强调,全省普法工作要做到“四个坚持”从而实现“三变”。坚持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探索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坚持各司其职与齐抓共管相结合,变执法、普法“两张皮”为“有机融合”,变普法部门“独唱”为“大合唱”,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彰显普法宣传工作职能,助力全省打赢“三大攻坚战”,护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会议要求,省级机关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中要带头先行,作出示范和表率;要落实好组织协调工作,多方联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要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把普法融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决定、处罚执行等全过程落实好;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把宪法和法律交给人民,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会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等4家普法成员单位就普法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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