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高温津贴标准更要提升执行力

14.06.2016  00:46

  余明辉

  随着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如湖北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天12元。本月全国范围内也将开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发放情况被列入其中。(中国新闻网6月12日报道)

  年年暑期烧烤开启时,年年高温补贴讨论热。这说明了人们对高温劳动权利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反映出目前我们关于劳动者高温权利的保护和落实还很不到位。如果各地高温津贴标准制定出台后,能够及时执行,高温津贴就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包括媒体在内的有关方面也就没有必要重复关注。这样年复一年的“老调重弹”,不能不再次引起我们的深思。

  近些年来,我国劳动者高温补贴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不及时到及时,可享受的人群在不断扩大,劳动者的高温权益保护事实上不断得到加强,值得肯定。高温补贴能否有效落实,也无疑是检验地方政府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是否到位的试金石。但遗憾的是,就现实而言,不少地方甚至一些发达地区多年不调补贴标准,依然沿用着十多年前的几块钱补贴;有的监督不力、落实注水,与我们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现状十分不符。

  深入探究不难发现,高温补贴执行难,根本原因是由于高温津贴的有关规定既不严厉也不严密,导致违规用工者的违规成本过低。虽然国家规定了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要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地方政府也明确了补贴标准,但如何监督执行,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落实时如何处罚、监管部门监督落实不力如何问责等,有些地方并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区区几千元上万元的罚款,并不足以形成震慑力。

  此外,在劳动者与用工者力量对比并不均衡的当下,即便明知权益被侵犯,许多劳动者也不敢讨要或投诉。有些用人单位的工会也形同虚设,在关涉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上陷入“集体失语”状态。这种不会维权不敢维权的做法,导致了一些不法业主“揣着明白装糊涂”,区区几百元高温津贴,也是能不发就不发,能赖账就赖账。

  发放高温津贴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是企业的责任,而不是对员工“额外开恩”。各地政府对那些长期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把劳动者获得高温补贴的权利、及时调整补贴标准等明确纳入相关法律法规中,提升与完善政策的威力和执行力,才能使制度善意不至于沦为“纸上谈兵”。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