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福利标准 共享反腐红利
春节马上到了,福利怎么发?10日,湖北省总工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规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时,可发放少量慰问品。此外,还可利用工会经费组织看电影、春秋游等活动。本报记者统计发现,所有集体福利项目加起来,职工每人每年的福利总金额不超过1450元。(本报昨日A02版)
“福利”这个词,近两年变得很敏感。原本,企事业单位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增强组织凝聚力,逢年过节发点慰问品,让职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十分常见亦无可厚非。但随着“反四风”持续深入,一些企业、单位因为把不准尺度,弄不清概念,索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将职工的正常福利“一刀切”。集体活动也不搞了,节日慰问也取消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却也凉了基层职工的心,挫伤了普通劳动者的积极性。
传统的中国人,最讲人情礼数,也应知分寸进退。“反四风”,反的是贪污腐败,权力寻租,反的是公款吃喝,买官卖官,反的是设“小金库”,以权谋私。而广大的基层职工,只是最普通的劳动者,无权无势,拿什么去贪腐呢?一个企业,一个单位,如果把上级官员管好了,把制度建立好了,普通职工根本不可能具备贪腐的条件。以反腐为名,剥夺基层福利,显然是不妥的做法。如果沿着这种方向,一抹黑地走下去,很容易让广大民众对反腐产生误解。表面看上去,这是严格执行了中央要求,实际上,不仅误读了中央精神,还伤害了反腐的民意支持。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国企、机关单位的确存在滥发福利的情况。2月3日,中纪委官网发文分析,目前违反“四风”的各类情形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最为严重,高居“违规榜”第一名。由此可见,明确正常福利的标准,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加强对变相“腐利”的监管,是多么重要。
在春节前夕,工会组织发文,明确正常福利的标准和细则,一方面让福利阳光透明起来,不再藏着捂着,企业、单位更易操作落实;一方面亦再度强调了基层职工福利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事实上,反腐的终极目标之一,就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增强公众福利。因此,在工会福利明确的基础上,各相关方也应尽快出台福利细则,并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管体系,让福利成为一本服得了人心、经得起监督的明白账。
为基层的正常福利正名,让暖人心的慰问回归,让公平和正义的阳光照在每个人的脸上,群众才能真正感受到“打虎拍蝇”的实效,才能共享反腐倡廉的红利。(楚天都市报评论员屈旌)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