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船明烛照天烧--中元节习俗之放河灯
道教、佛教在夏历(农历)七月十五(也称七月半,鬼节,中元节,盂兰盆节)举行宗教节日时也放河灯,因此一般人误认为放河灯是宗教活动。实际上,放河灯民俗起源甚早。
中国民间的悼念亲人祭奠,常在每月初一、十五和逝世忌日进行。汉晋以后,宗教影响日益扩大。南北朝梁武帝崇拜佛教,倡导办水陆法会,僧人在放生池放河灯。唐肃宗于759年诏天下设放生池81所。北宋真宗在1016年定佛诞日为放生日,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届时举灯玩月,放河笙歌,“僧尼道俗盆养供佛”。宋代道教得到提倡,规定中元节各地燃河灯、济孤魂、放焰口、演目连戏,不少诗人留下杭州西湖放灯欢腾的诗篇。此后,放河灯在七月半举行并随道教、佛教传播而流行全国。这一天,人们在家设酒馔、烧纸钱祭祖,到寺庙、道观参加放河灯等法事或道场活动。
在江南,病愈的人及亲属制作河灯投放,表示送走疾病灾祸,时间自然不限于七月半。“纸船明烛照天烧”,就是对这一习俗的生动描述。江河湖海上船只,见到漂来的灯船主动避让,以示吉祥。
福建放河灯
福建人民利用潮汐顺风,用纸、布、绸、塑料、金属制作河灯,漂浮到金门、马祖. 白洋淀端午放河灯
写有亲人团聚、两岸三通、早日一统、振兴中华祝词,灯船上还装有慰问信和礼品,使放河灯又有了新的时代气息。
成都放河灯
成都在汉代是全国五大都会之一,唐代有扬一益二之说,游赏之风冠于西南,闻名天下。后蜀孟昶的花蕊夫人百首宫词中,有“法云寺里中元节,又是官家降诞辰”记载,可见盛行中元节之早。“河灯亮,河灯明,牛郎织女喜盈盈”、“河灯一放三千里,妾身岁月甜如蜜”、“放河灯,今日放了明日扔”等民谣、竹枝词,可证习俗的久远。
安顺放河灯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传统中元节,安顺俗称“七月半”,是祭奠祖先和已故亲人的节日。这天家人团聚,进行多种形式的祭奠活动,放河灯是其中颇具特色的活动之一。河灯一般用木板做底,灯体为防水纸,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也有茄子灯、南瓜灯,有的人家还要在灯上写上亡人的名讳。夜幕降临,人们将一盏盏河灯点亮置放河中或湖中,让其顺水漂流,以此祭奠先人,寄托对亲人的缅怀之情,表达对幸福、平安的祈求,希望随着长流水,祛除疾病灾祸,子孙幸福安康。
济南放河灯
放河灯之俗,古已有之,全国各地一般是在七月十五中元节前后举行一次。而“老济南”都知道,济南却是在七月十五和七月三十日晚上各举办一次河灯会。七月十五放河灯多半是官署寺庙组织的,明代诗人王象春在《齐音》中记载:“德蕃于孟秋之望,建盂兰大会,燃放河灯,招僧诵经施食,追悼亡魂。”“高僧大会盂兰盆,殿下亲临广智门。”放河灯时,珍珠泉大院里的德王朱见潾还亲自步出德王府,到后宰门(广智门)一带观看这一盛景。与此同时,济南人还认为,农历七月三十日是佛教中地藏王菩萨成道的日子。地藏王菩萨在成道时,曾发誓要普度有罪孽的众生,使他们脱离苦海。因此,七月三十日便成了超度“亡魂”的日子,在这天晚上也要燃放河灯。这天在大明湖、护城河、泉池以及北园一带的小溪里放河灯,通常是民间自发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