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

15.05.2015  16:37

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新华社记者)“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能否严以律己,关乎人心向背,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习近平总书记的话发人深省,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的关键时期,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准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字当头,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我们党之所以能在90多年间始终成为领航中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带领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除了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严密的组织体系,依靠的正是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举头三尺有纲纪”,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对规矩的敬畏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严以律己,贵在防微杜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我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习近平总书记再三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就需要领导干部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慎初、慎微、慎行,方可确保忠诚、干净、担当;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恪守法纪底线。

清廉之行,方有清正之誉。严以律己,重在知行合一。领导干部应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彻于大小决策部署中。倘若只把“律己”当做口号、流于形式,难免出现台上台下“两个样”,所言所行“两张皮”的现象。部分官员曾以公正、廉洁、清正自诩,言犹在耳,却在实际行动中越过“红线”,因沾不义之财、染不正之风、干违法之事“落马”,教训深刻、值得深思。

严以律己,自律必不可少,他律也不可缺。在着力强化领导干部自律意识的同时,要不断筑牢法治防火墙,完善遏制权力“越线”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切实消除权力寻租、腐化变质的“空间”与“土壤”;更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骥走崖边须勒缰,人至官位要缚心”。严以律己,是摆在所有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道永恒课题,值得时时警醒、事事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