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境外慈善捐赠免征进口税收

13.01.2016  10:07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对外公布《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将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办法规定,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