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5月1日起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30.04.2015  17:28

   原标题:市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

   5月1日起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4月29日,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宜昌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马旭明强调,各地必须突出主体责任,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大力推动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积极寻求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不断改善宜昌的大气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全市要全面启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实现重点区域100%禁烧。要坚持“统筹规划、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以用促禁,严格监管、依法行政”的原则,努力实现禁烧执法的常态化。要逐步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2015年达到85%、2017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建成较完备的秸秆收集储备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会议强调,要借鉴我市禁鞭工作的成功经验,迅速掀起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活动高潮。要鼓励开展技术创新,抓好秸秆还田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着力打造综合利用产业链。要以环保、公安为主体,组建禁烧综合执法组,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要建立举报制度,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要将秸秆露天禁烧纳入农村网格化管理,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会议结束后,还召开了市政府党组会议,讨论了《市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市政府党组决定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记者郑广华)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