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数百个规章制度只为清水入江
丹江口市胡家山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记者 胡新桥 刘志月 实习生 何正鑫)“老武汉”杨建兴每天有个固定行程——晚饭之后,带着电子琴,步行到龙王庙公园表演。
龙王庙公园前身曾一度是“98抗洪”最险地:汉江在此汇入长江。
3月21日,站在两江交汇点,65岁的杨建兴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他所看到的龙王庙之变:过去光秃一片,如今风景如画;以往两江泥沙俱下,现在清水汇入。
老杨不知道的是,龙王庙有如此之变,与湖北下大力气治理长江、汉江水土流失密不可分。
万里长江,湖北地处中游,是拥有长江干线最长的省份,辖区内三峡工程坝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举世瞩目。
围绕生态长江建设,湖北运用地方法律法规及235个规范性文件依法推进,构建起预防和修复治理并重、生态和经济效益共赢的水土保持治理格局,唱响“水清”“民富”二重奏。
动态监控严防“跑冒滴漏”
因水土保持不力叫停项目,在湖北不是空话。
“稳稳当当”开工4个多月后,十堰市世纪武当城鑫达国际影视城工程被叫停,原因是没有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即擅自开工建设,并将大量渣土倾倒在丹江口水库管理范围内,侵占了水库防洪库容。
按照湖北省的水土保持工作规定,项目施工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鉴于影视城项目所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方停止违法行为无果,湖北省水利厅直接介入,最终督促建设方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执行。
“由项目施工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占比是非常大的,但有的单位编制方案后却不落实。”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吴遵雄说,他们在实际检查中发现,由于环保观念不足或为减少经费等原因,部分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存在“打折扣”。
为及时了解水土保持情况变化,湖北全省水利部门开展水土流失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治理工程动态监测工作,并定期发布公报,同时广泛运用专项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措施。
统计显示,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期间,湖北审批水土保持方案6303个,增加61%;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费435.78亿元,增加234%。同时,湖北全省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1.9万多次,查处违法案件1298起。
目前,由1个中心站、14个市级分站、73个监测点组成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已初步建成,基本覆盖湖北各类水土流失类型区,解决了水土保持动态监管难题,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
完善融资机制破解资金不足
站在长江与汉江交汇处的汉口龙王庙大堤上,杨建兴向记者讲述了他的亲身感受:年轻时下水游泳,从水中出来嘴角都会有一层泥沙;以前,一到夏天涨水就很危险,现在河堤、树林层层防护……
“不一样”的背后,是湖北投入巨资保土治水。
统计显示,仅“十二五”期间,湖北水土流失治理累计投资达89.29亿元;1994年至今,通过综合治理,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由6.85万平方公里降至3.69万平方公里,减少近一半。
“水土流失治理,通常越到后面治理难度越大,治理成本也越高,加之近年来水泥、劳动力等成本上升,面临着资金不足问题。”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说,尽管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不断加大,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国家投入有限、资金配套困难等情况。
为解决资金难题,湖北探索建立水土保持工作“新路子”: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通过创造一定政策条件,采用承包、租赁等形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2015年9月,水利部调研组赴湖北就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机制进行专题调研,对湖北引入民间资本,兴产业带动一方百姓共同致富的做法予以肯定。
“通过探索建立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资金投入不足的现实难题,逐步形成治理水土流失工作全社会‘大合唱’。”吴遵雄说。
水土保持与发展经济“双收益”
“原来污水到处流,现在集中收处,房前屋后很干净;土地平整后,农业生产方便了很多……”一说起村里近几年的变化,冯吉清就停不下来。
冯吉清是湖北十堰丹江口习家店镇五池村村支书。习家店镇属于胡家山流域,后者水入汉江,最终进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丹江口水库。
过去的胡家山流域,水土流失严重,“天晴一把刀、下雨一团糟”。如今,通过多层次、立体式综合开发治理,胡家山流域实现村落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坡地改梯田、坡面水系配套等系列转变。
除了环境变好,冯吉清还有个最直观的感受:土地平整以后,种植经济作物村里每亩地收入平均增长3倍,“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冯吉清所在的胡家山流域,是湖北治理水土流失推进清洁小流域工作的示范点。
吴遵雄介绍,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综合采用封禁、退耕、果林种植、种植烟草、金银花等方式,全省逐步形成水土保持与经济增长“双收益”格局。
通过综合治理,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老区等一大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已变成湖北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
“水土保持不单单是保土治水的问题,不能简单地禁挖禁采,还得考虑老百姓的经济效益。”在吴遵雄看来,在治理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水土保持工作才算是落到了实处、才能长久持续。
短评:保护长江生态唯有践行法治
(胡新桥)随着经济开发活动日益频繁,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水质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湖北作为拥有长江干线最长的省份以及三峡工程库坝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承担着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艰巨任务。坚持法治先行,1995年至今,湖北省已先后出台有关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235件。今年2月1日起,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该省水土保持法治化建设工作进入全新阶段。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和宣传力度加大,人们依法保护生态长江的意识逐步增强。但仍有不少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生活中意识不到其行为对环境造成危害,甚至触犯相关法律却浑然不觉。
推进生态长江建设,关键在于全民践行法治。只有全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真正实现生态长江建设既能解决历史欠账,又不增添发展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