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局5月1日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4.04.2015  12:14
 

  日前,宜昌市局明确六项步骤,全面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一是开展调研摸底,对市直二级以上具备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的皮肤病专业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皮肤科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监测工作数据库。

  二是确定监测哨点单位,认定全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单位,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的收集、分析和上报,搭建监测平台。

  三是印发实施方案,明确监测范围、报告程序、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指导监测点全面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

  四是开展宣传培训,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通过科普宣传站、广播电视媒体面向公众主动宣传,提高知晓率和报告率。强化监测业务培训,提高报告质量。

  五是确定哨点试点先行,确定宜昌市中心医院等6家医院作为首批监测哨点,按照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从5月1日起正式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六是推进监测体系建设,及时总结哨点医院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案例评价情况,不断完善监测、报告、评价、评估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市县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信息来源: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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