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5月31日后高三学生禁转学籍
28.02.2016 09:5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高三学生没修满144个学分,不得拿毕业证。近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任何学校不得违规为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办理毕业手续。
按照要求,各地要在5月31日之前对所有毕业年级学生的学籍档案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籍贯等个人基础信息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修改变化的信息,并及时对变更的关键数据进行核办。5月31日之后,严禁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档案信息进行修改。学生毕业(结业)后,其高中原学籍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学校要重点关注借读生、复读生、外省转入学生等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防止因信息不齐全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今年高中学生毕业证书由全省免费统一打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毕业证书工本费用。(罗欣 梁炜 丁诗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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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2.2016 09:58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