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旅游行业全面铺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

16.12.2014  12:54

 

为了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及全省全国“两会”期间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鄂州市旅游局制定下发《鄂州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彻查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要求,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有关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查检查,针对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生活生产用火、用电、勇气增多的实际,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抓好各项火灾防控措施。二是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旅游经营单位要以提高从业人员检查火患以及逃生自救能力为目标,组织从业人员参与消防日常管理工作,尤其是要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专门培训,提升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部署,针对旅游景、旅游宾馆饭店开展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及自我管理与约束机制。

方案》强调,各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以最有力的组织领导、最周密的行动计划、最严谨的责任分工,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逐件、逐项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行动期间,要及时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于不履行消防安责任工作不力等,严格责任倒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