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旅游局到宜昌开展《湖北省旅游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17.07.2014  19:49
 

  7月16日,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王桂华率省政府法制办、省旅游局立法调研组及条例修订组专家莅临宜昌市,就《湖北省旅游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调研,并征求有关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16日上午,调研组听取了宜昌市政府相关部门、旅游企业负责人和行业协会人员关于宜昌旅游业发展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就旅游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省、市政府代表、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组对宜昌旅游发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宜昌旅游工作发展良好,重点景区打造迈上了新台阶,旅游事业有了大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在推进旅游发展方面有不少好的做法和经验。调研组表示,将把宜昌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使制定的法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旅游业的持续发展。

16日下午,调研组一行深入三峡大瀑布旅游景区,考察景区规划情况,并对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搞好旅游规划、注重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立足资源特色搞好旅游开发提出了指导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王桂华,省经济法制处处长颜邦华,省经济法制处副处长季婕,省旅游局副局长陆令寿,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童建新、主任科员肖卫国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邓爱民、硕士万芬芬参与调研。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覃照、宜昌市旅游局副局长杨四明等陪同调研。(审稿:李强供稿:宜昌市旅游局 樊瑞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