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4.09.2015  18:48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推进我省旅游行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提升公民文明出游意识,建立文明旅游长效工作机制,依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现将该办法转发你们,请贯彻认真实施。

联系人:黄志祥,联系方式:027-87124696,18802739157,邮箱2491770096@qq.com。

 

附 件:1.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

                办法

            2.“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报送单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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