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旅游人力资源状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旅游人力资源状况调查的通知》(旅办发〔2015〕18号)要求,为掌握旅游人力资源现状,摸清旅游从业人员数量、结构及未来需求,国家旅游局将组织开展全国旅游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旅游人力资源状况调查,以单位为调查对象,调查范围包括各级各类旅游业企业、事业、社会组织(团体)及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主要包括开展以下旅游业相关业务/事务的单位:旅行社、在线旅行商、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项目/产品经营管理(包括观光游览、休闲度假、邮轮游艇、房车营地、商务会展、养生健康、运动健身、康体娱乐、研修学习、情感、探奇等各类旅游项目/产品),旅游交通运输、旅游规划、旅游科研、旅游咨询策划、旅游装备制造、旅游纪念品开发制造、旅游文化服务(报刊、杂志、图书、音像、广告、传媒等)、以及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等。
其中旅行社、在线旅行商、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含邮轮游艇、房车营地)、旅游规划单位、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单位(含政府机关)、及旅游景区(点)、旅游休闲度假区、温泉旅游区等8类单位的抽样调查率不低于本地区该类单位总数的70%。其他类型单位的调查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类单位调查数量不少于1家,鼓励在可掌握范围内增加调查数量。本次调查范围不包括旅游院校和乡村旅游个体经营户。
第二部分为旅游职业经理人职业状况调查,以个人为调查对象,调查范围为参加第一部分调查的旅游企业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正副),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正副)。
二、调查内容
第一部分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单位就业人员总体情况和职业分布情况;3.新业态职业情况;4.单位职业培训情况;5.单位人力资源需求;6. 单位人力资源工作典型案例(选报);7.人力资源工作意见与建议(选报)。主要回答方式为填空。
第二部分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职业状况;2.职业发展认知;3.职业培训与发展;4.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回答方式为选择。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网络调查的方式。全国旅游人力资源状况调查的网址为 http://lyrc.cnta.gov.cn ,点击页面左侧“全国旅游人力资源状况调查”,首先进行用户注册,之后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报。旅游职业经理人职业状况调查的网址 http://www.diaochapai.com/survey1383367 ,访问密码为87654321,也可用手机扫描下列二维码获取问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旅游局(委)高度重视,制定本地区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进度要求,严格督促本地区相关单位参加调查,切实把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2、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请各市州旅游局(委)首先按调查范围确定全省参加调查的旅游业相关单位,填写“ 湖北省旅游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单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于3月15日前快递至省旅游局人教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
3、有下属单位的,各地旅游部门负责通知最上一级单位参加调查。由最上一级单位负责通知下属单位参加调查。
4、相关单位接到调查通知后,需指定专人负责问卷填报工作,按照问卷内容统计本级单位各项数据。各旅游企业还需通知本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旅游职业经理人职业状况调查。
5、网络调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5年6月31日,调查工作进度安排如下:2015年2月—3月,制定本地区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确定调查对象;2015年4月—6月,上网填报调查问卷;2015年7月,调查工作总结。
6、调查期间,国家旅游局将定期向各地反馈所辖单位填报情况,请各市州旅游局(委)积极行动起来,把工作做在前面。
7、有关单位填报问卷过程中如遇到内容方面的问题,可拨打省旅游局人教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如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湖北旅游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省旅游局人教处联系电话:027—87124682 87124704;国家旅游局调查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张猛,联系电话:010—65950283)
附件
湖北省旅游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单位信息汇总表
市(州)旅游委(局)(章)
单位类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调查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下属单位名称 (没有下属单位的不填) |
行政机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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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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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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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 (团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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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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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所在处室: 座机:
手机: 电子邮箱:
说明:1. 企业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名称填写要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 调查负责人为该单位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人员,需与该单位在网上填报的调查负责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