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我们准备好了吗?——省法院召开民法典实施座谈会
12月3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民法典实施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与9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企业家、媒体代表、人民调解员、省法院特约监督员座谈,听取他们对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游劝荣院长首先对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企业家、媒体代表、人民调解员、省法院特约监督员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召开这次座谈会,主要是听取大家对前一段时间全省法院为民法典实施准备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措施,抓好抓实民法典实施的工作。
游劝荣院长指出,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游劝荣院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将民法典的精神贯彻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民法典通篇规范人民群众权益,同人民群众权益的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全省各级法院要秉持公正司法,在民法典施行后,通过具体案件,把司法的人民性体现到每一起司法办案的过程之中,维护人民群众的具体权利。要努力提高民事审判工作质量,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丰富和发展民法典的生动实践。
游劝荣院长要求,在当前民法典贯彻实施过程中,全省法院要紧密联系湖北实际,结合审判工作,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把民法典实施过程变成人民法院推动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过程。湖北是疫情最严重省份,也是涉疫矛盾纠纷最为复杂、最为集中的地区。全省各级法院要从湖北实际特别是疫后重建的实际出发,通过推进民法典实施,合理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湖北省疫后重振贡献司法力量,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要坚持把民法典的实施过程变成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为“走在前头”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要坚持把民法典实施的落脚点放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做到案结事了。各级法院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合力就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游劝荣院长要求,全省法院要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自觉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要边学习边宣传边贯彻、边实践边总结、边研究边提高。要积极适应新规定新制度,努力改革创新,形成适应民法典要求的新的民事审判的模式。要办一批精品案件,培养出一批优秀法官,出一批属于湖北的经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当中都感受公平正义。
座谈会上,9位与会代表先后发言,对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实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介绍了全省法院民法典实施准备工作情况。省法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