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规范施工打围 占道施工致拥堵将拘留责任人

29.05.2015  08:50

  螃蟹岬车站旁的围挡刚好包住一辆违停的施工方货车,目的是避免交警贴罚单 见习记者 胡斐 摄

  长江日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吴培勇)昨日,全市占道施工秩序整治工作会上出台多条措施,规范施工打围。对因不规范占道施工导致重大交通拥堵的相关责任人,最高可处以10天行政拘留处罚。

   这些措施包括:

  占道挖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前,需请专人到现场查看情况,制定交通疏解方案;施工前7日,施工期间需实施交通管制的,由市交管局统一发布通告,并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施工前5日,施工方业主提前在相关报纸上公布施工涉及的相关信息,提醒市民绕行。

  施工后7日内,日均发生一次大面积区域性交通拥堵或者1起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对交通组织方案重新评价;仅在每日高峰时段发生小范围交通拥堵或日均发生2起以上轻微交通事故的,应对交通组织方案进行调整。

  施工围挡上应设置市民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标语、口号、图片等宣传内容,宣传内容面积不低于围挡面积的30%;施工围挡上部,每隔20米安装一个警示灯,围挡端头设置爆闪灯,施工围挡上张贴有反光标示,并保持清晰醒目;施工围挡上要对工期起始点、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交通大队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进行公示,便于市民监督。

  施工作业区按规定摆放交通安全设施,包括锥形桶、路栏、防撞隔离墩、闪光箭头板、自发光限速标志、车载式缓冲装置等。施工作业区内严禁占用道路违规搭建,不得随意堆放原材料,不得随意设置加工区。

  对设置施工围挡5日内仍不施工的,一经发现将被吊销行政许可。

  市公安交管有关负责人称,对不规范占道施工导致重大交通拥堵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责任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探访

  施工打围太任性 一工地附近围挡遮违停货车

  今年是我市“城建攻坚”五年行动计划的第4年,城建攻坚投资达1750余亿元。市政建设工地达272个,道路交通面临巨大压力。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单位不经审批擅自打围、占道施工不规范打围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道路通行,甚至引发施工路段及周边区域交通拥堵,群众反响强烈。

  昨日下午,记者兵分三路探访三镇10余处占道施工现场发现,围挡破损不堪、随意设置围挡、围挡无公示牌、现场监管不力等乱象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