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新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黄冈召开
6月8日,武汉城市圈新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黄冈召开。省高级人民法院、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省行政复议研究院)以及宜昌市、襄阳市、黄冈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应邀参加会议。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佳念到会致辞。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同志、副主任费德平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昌兵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绍明主任指出,会议选题很务实,紧扣5月1日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研究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会议很高效,有法院、高校、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同志参加,虽然只有半天会议时间,但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存在的短板、应对的措施都谈得深、谈得透。会议很鼓舞干劲,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对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大家在研究问题时充满激情,体现了政府法制工作者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他强调,要把积极主动贯彻新行政诉讼法放到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把握。第一,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体现出我国法治已进入新常态。第二,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对各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新的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各级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上要作出新的表率。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应诉工作,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增强机遇意识。新行政诉讼法在为行政复议工作带来挑战的同时,也是依法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重大机遇。要把握好当前机遇,积极作为,不能等靠要,更不能庸懒散。二要提高办案质量。新行政诉讼法在制度设计上强化了复议机关的责任,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三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向本级政府报告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重新设计行政复议在依法行政中的考核,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四要加强工作保障。王晓东常务副省长在全省政府法制系统调研座谈会上强调,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工作队伍配备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保障条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们要落实好。他希望,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多办案、把好关、让政府和老百姓省心。
费德平副主任指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困难越来越多、压力越来越大,这既是前所未有的挑战,也是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应对挑战,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饱满的激情抢抓行政复议工作机遇。继续稳妥推进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扩大听证审理范围,加大纠错力度。二是克服抱怨和畏难情绪,以积极心态迎接行政诉讼的挑战。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程序,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同法院的沟通机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精细化水平。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注重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规范行政复议程序。
田昌兵副院长重点介绍了全省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行政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他强调,要克服四个不适应:一是要克服新常态下思想上的不适应的问题;二是要克服新行政诉讼法严格保护诉权情况下,行政复议工作不适应的问题;三是要克服人民群众知情权高涨的情况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适应的问题;四是要克服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要求下,依法行政能力不适应的问题。他要求:一是重视、理解和支持司法监督;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中心工作;三是强化程序意识,保证执法公正;四是要把政府法制工作放在更重要位置,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五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完善。
会上,武汉城市圈各市及宜昌市、襄阳市、浠水县、团风县、蕲春县政府法制办介绍了本地2015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和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实施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影响,讨论了行政应诉工作中的困难,并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行政复议处 汪定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