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路遇车辆自燃 及时伸手相救
本网讯(通讯员 陈楚平)7月11日,新洲区检察院反贪局3名干警从蔡甸区办案归来途中,在武汉外环黄陂区甘塘路段突遇一三菱越野车自燃,在危急关头,3名干警及时伸出援手施救,助车主成功地将火扑灭,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天下午3时许,该院反贪局副局长兼侦查一科科长成缨、副科长何国锋及司机汪明驾驶警车从蔡甸区办案归来,行至武汉三环黄陂路甘塘路段时,发现前方不处远一辆冒着浓浓黑烟的小车停在路边,车旁一男一女正焦急万分地向过往车辆招手,寻求救援。“不好,前面小车发生自燃了,赶快靠边停车施救”,在这万分危急时刻,成缨同志毫不犹豫的示意司机汪鸣紧急停车。警车停靠路边后,3名干警迅速下车,并操起警车上的灭火器奔向事故车辆,在车辆随时可能发生重大危急人生安全的情况下,汪鸣同志操起灭火器奋勇冲上去,在事故车辆底盘已见明火处实施扑救。成缨、何国锋及两位车主奋力协助施救,经过十多分钟的奋力抢救,车辆自燃被成功扑灭。
车主十分感动,在向检察官表示深深的感谢的同时,拿出几百元钱,要求检察官无论如何要接受,成缨等3名干警婉言谢绝了车主的好意。经寻问,原来车主是从襄樊驱车来武汉办事的,车行至事发地时他们发现自驾车辆冒烟并起火自燃,由于车上没有消防器材,加之拦停过往的车辆都没有停车的,正在束手无策危急之时,遇到检察官挺身而出及时相救,不然车辆报废不说,还有可能发生其他更严重的安全事故。3名干警在安慰事发车主并帮车主联系到交警前来处理事故车辆后,这才回到该院办案工作区继续办案。
据了解,直到14日该院领导才从其他途径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听闻此事后,该院检察长宋建伟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当前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不断深入推进之时,成缨等同志的行为,是我院检察干警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个鲜活事例,值得大力提倡和发扬,虽然救援行为并不属于法律监督职责,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们见义勇为的良好道德操守和忠诚为民的思想觉悟,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形象。希望全院干警向他们学习,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检察官“忠诚、为民”的宗旨,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