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检察官送上司法救助“及时雨”

18.07.2014  13:05
  本网讯(通讯员 陈楚平 朱俊娟)7月11日,天气炎热,武汉市新洲区院控申科和侦监科干警一大早便驱车前往该区潘塘街某村,看望刑事被害人“小丽”一家。

  “小丽”本是一名初中学生,2013年12月上旬遭性侵后又被逼喝下一瓶农药导致其左侧卵巢切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九级伤残。“小丽”受害时年仅13岁,后一直辍学在家,精神一直萎靡不振,不爱说话,和外界几乎无交流。“小丽”的父亲因2002年遭遇车祸导致智力四级伤残,因治病欠下十多万元债务,“小丽”的爷爷、奶奶均身患残疾,全家就“小丽”母亲一个劳动力,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妹妹,家境十分困难。

  新洲区院办案干警在了解到以上情况后,认为被害人“小丽”一家确实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悉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在第一时间就来到了“小丽”的家,为“小丽”家送去了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对“小丽”进行心理疏导和送上了两本相关学习书籍。“小丽”在检察官阿姨的疏导下最终露出了一丝微笑,表明了继续求学的愿望。“小丽”爸爸接过救助金,哽咽着连声说“谢谢你们!”。

  据了解,近年来,新洲区院在认真办理刑事案件和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在地方财政的支持下,设立了专项司法救助资金,2013年,该院为10起涉案当事人送去救助金2万余元,2014年截至目前为止,为4起涉案当事人送去救助金6.6万元。新洲区院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尤其是对未成年刑事被害人适时进行的心理疏导和慰问帮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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