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新洲区查办处级干部29人
2014年该区公务接待同比减少614.29万元,下降11.69%;开展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公务用车、出国(境)等专项清理,处理兼职区管干部19人,问责违规操办人员4名,清理违规公务用车33辆,集中收管领导干部护照239本;开展津补贴专项清理,追缴48家单位多发津补贴921万元。
胡鹏滥用职权、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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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胡鹏在新洲区徐古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期间,伙同他人,滥用职权,违规办理非武汉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使之不当取得在汉购房资格,严重干扰武汉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0.38万元。2013年11月,胡鹏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具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4年2月,胡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程长喜受贿、滥用职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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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至2013年7月,程长喜利用担任新洲区发改委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企业项目申报、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5万元;伙同区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林曲(另案处理)共同受贿,个人分得8.4万元;在行使项目审批上报、监督检查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100万元。2014年3月,程长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9月,程长喜因犯受贿、滥用职权罪,具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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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邵柏文在担任新洲区旧街清水塘村支部书记、主任期间,清水塘村于2007年7月兴建的单村供水全套高压设备及管网因过滤砂石淤泥沉积不能满足村民正常吃水需求,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反映,但该村仍未及时对水源地和压力罐底层进行清淤消毒,致村民饮用不安全水长达1年多时间。2014年8月,因在解决本村供水问题上处置不当,存在失职行为,邵柏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胡求松受贿、滥用职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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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至2012年4月,胡求松利用担任新洲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项目申报、财政资金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5万元;在行使项目申报、中央专项投资资金的拨付职责过程中,不正确地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761万元。2013年12月,胡求松因犯受贿、滥用职权罪,具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2014年4月,胡求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