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时期县级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代表及乡镇人大基本情况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目前,竹山县共有省、市、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1200名,其中省人大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47名,县人大代表221名,乡(镇)人大代表930名。县人大代表主要结构为工农(两新组织)代表94名,占代表总数的42.5%;干部代表58名,占26.2%;知识分子代表69名,占31.3%;少数民族1名,占0.5%;非中共党员代表17名,占7.7%;妇女代表41名,占18.6%。全县换届之后,我们结合代表的行业特点、居住情况和知识结构,按照易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将四级人大代表进行统筹编组,共组建22个代表小组,全县形成了“上下协调、纵横联系、条块结合”的代表活动网络,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了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竹山县现有17个建制乡镇,均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乡镇人大主席17人,全部为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人大副主席17人,专职17人,均为副科级实职干部,但未进入乡镇党委班子,且还不同程度地从事新农村建设、妇女、民政、武装、后勤等方面的工作;乡镇人大干事均已配齐,但都是兼职。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17个,组建“代表之家”19个。近年来,各乡镇人大在县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下,按照《地方组织法》、《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增强了人大工作活力,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我县代表工作的主要做法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我们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着力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上下真功,在促进代表履职上使真劲,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出实招,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了代表主体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县人大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加强学习培训,夯实代表履职基础。以开展“五学五比”活动为切入点,及时制订代表业务知识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培训系统学、专题辅导重点学、开展活动经常学、座谈讨论互相学、推广典型交流学、订阅报刊借鉴学等形式,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代表参政水平。利用每年人代会时间,组织代表集中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权利和义务、人大相关法律法规、议案建议撰写、工作报告审议等内容。坚持每次执法检查前,对受邀代表进行法律培训,切实增强代表的工作能力和履职水平。此外,还定期向代表寄送人大公报、法律读本等学习资料,及时将常委会会议情况、重要活动公布于众,让代表随时了解人大信息,及时掌握县内重大事项,有效提升了代表知情、知政能力。
筑牢活动阵地,建好代表履职平台。以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按照“硬件高标准,软件过得硬,台账要齐全,整体有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代表小组阵地建设,一方面按照有牌子、有房子、有桌椅柜子、有学习书籍、有电脑的“五有”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建好“代表之家”;另一方面健全了代表职责、小组活动、持证视察、走访选民、代表述职、履职考评等“十项制度”,完善了代表小组会议记录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为民办实事登记簿、接待群众信访登记簿、走访选民登记册等“五簿一册”。目前,全县“代表之家”软硬件全部达标,已成为代表集中学习交流的好学校、议政履职活动的好场所、密切联系选民的好平台。
完善制度措施,密切代表选民联系。健全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要求每位组成人员直接联系2名以上的基层代表。坚持常委会每次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邀请代表共同参与;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轮流列席。在乡村办公地点设立公示栏,公布选区代表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便于群众能够更好地向代表反映问题。在代表中广泛开展“四下乡”(即送法进万家、农技到田头、义诊到乡村、扶智到农户)和“十个一”活动(带头兴办发展一项产业、结对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关爱一名空巢老人或留守儿童,每年至少走访一次选民、宣传一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参加一次重大调研活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选民办一件实事、帮助基层解决一个难点问题、向选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逐步在全体代表中形成了“你追我赶比作为,争先恐后比贡献”的可喜局面,及时协调、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为选民办了一大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普遍赞誉。
紧扣关键环节,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围绕“以实打实办理赢得代表百分百满意”的目标,着力在“提、办、督”三环节上花气力、下功夫。坚持从源头入手,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就如何提议案建议、怎么写议案建议进行重点培训。每年县人代会召开前一个月,要求代表回原选区对拟提议案建议进行调研,形成初稿,明确领衔人。换届以来,县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459件,呈现出质量逐年提高的良好态势。同时,修订并完善了县人大代表意见提出和办理办法,对代表建议办理的各个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责任“四定”(即县政府定包案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定分管领导,定承办领导,定具体承办人员)、办理“三走访”(即办前走访,了解代表意图;办中走访,与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办后走访,征询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等,规范了办理工作程序,提高了办理效率。同时通过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建议跟踪督办、工作机构对口督办、邀请代表参与督办、深入实际现场督办等形式,实行面对面“交账”、硬碰硬“查账”、实打实“结账”,一周一催办、一月一通报,所涉问题大多得到有效解决。
强化联系指导,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建立常委会领导分片督导联系制度,将全县乡镇划分为6大片区,由常委会6位副主任每人联系2至3个,定期到包保乡镇调查研究、走访选民、解决疑难。常委会每个工作机构联系3至4个代表小组,负责小组活动的具体指导、业务培训、典型培植、经验推介等。把常委会组成人员统一划归所当选乡镇,参加所在地代表小组活动,担当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桥梁纽带。每年下发乡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和年度考评细则,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轮流列席常委会会议,观摩学习部分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参加县乡人大同步视察活动,调动了乡镇人大工作积极性。从近三年的考核情况来看,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三、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建议
代表工作做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和人大职权的行使。针对当前形势,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
1、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这是加强新时期代表同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结合竹山县实际,要尽快出台代表联系群众、代表走访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接待日等制度,指导、规范、激励代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要继续组织代表开展“四下乡”、“十个一”、走访选民等活动,给代表为民办好事、做实事搭建平台;要配齐配强县级代表联络机构专门工作人员,强化机构职能,克服人少事多、事杂不专等困难,保障机构有效运转,为人大代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要尽快把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延伸到乡镇,建立乡镇代表联络机构,以便代表联络工作上下联通、发挥最大效应,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落实到基层。此外,建议省市人大网站设置“代表信箱”、“在线交流”等栏目,安排专人负责更新回复,切实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提供便利,为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提供平台。
2、进一步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是否得到及时有效地办理和落实,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发挥。因此,要把办理议案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形成“领导重视、交办及时、督办有力、办理有效、落实到位”的良好局面;要把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不断提高满意率、落实率。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加强与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活动,增强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同时,建议上级人大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把办理议案建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切实调动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刚性约束。
3、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奖惩机制。代表履职效果直接体现代表工作和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针对当前驻竹市代表开展活动较少、县乡代表履职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实,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履职档案作用,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和通报制度,对每位代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提出议案建议等情况进行登记和书面通报。开展“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对执行代表职务较好的予以表彰奖励,保护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优秀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推广,形成创先争优、典型引路的良好氛围,推动代表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4、进一步强化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县政府要按照代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及相关会议精神的规定,切实达到“县级代表活动经费人年均没达到1000元的,要提高到1000元,已达到1000元的计划逐年提高到1500元;乡级代表活动经费应从每年每人100元逐步提高到500元”的要求,把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5、进一步加强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在现行体制下,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能够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但由于乡镇党委书记工作繁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注重经济工作而忽略了人大工作,弱化了乡镇人大的法定权威。而各地配备的人大副主席均为未进党委班子,地位尴尬,且兼负大量党政事务,以致专而不专,名不符实。建议积极向上呼吁,进一步理顺乡镇人大体制机制,实行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大主席(享受正科级实职待遇),乡镇人大副主席明确为党委班子成员,切实调动基层人大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乡镇人大工作持续发展。(竹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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