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斌检查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

21.07.2014  12:48

(汪涛)7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斌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鄂州,就《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宗侨外主任委员谭徽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周厚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宗侨外副主任委员尚援朝参加检查。鄂州市领导叶贤林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鄂州市严家湖和鸭儿湖退田还湖情况、梁子湖沿岸生态修复工程以及红莲湖水质保护情况。 

座谈会上,叶贤林就鄂州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情况作了汇报。鄂州市现有湖泊119个,纳入湖北省第一、第二批保护名录的湖泊52个。近年来,鄂州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湖泊管理保护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湖泊保护的责任体系和制度建设、科学编制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力推进以湖泊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工程、积极开展湖泊保护宣传和执法活动等,在湖泊保护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赵斌肯定了鄂州在湖泊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要进一步增强湖泊保护、水资源利用和生态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要制定完善的湖泊保护规划,守住湖泊保护的两条“红线”;要全力保护岸线,科学设计洪水线,减轻湖泊负荷,实施江湖连通和水系贯通工程,推进长港生态修复工程、洋澜湖污染整治工程、鸭儿湖水系生态工程和梁子湖入江第二通道工程;要有计划地退垸还湖,使鄂州市湖泊保护工作达到保面积、保水质、保功能、保生态、保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争取早日建成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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