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为公司写软文46篇收6万元 涉嫌受贿被捕

14.10.2014  19:37

  新记者赵某在报纸上为公司发软文,收受6万元,被西城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赵某供述,稿件一般是由公关公司提供,之后,他会根据新闻采编的要求,对文章和标题进行修改,并根据版面性质和需要,将新闻稿件安排到相关版面。对方则根据发表新闻的版面大小和字数向他支付费用。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解释,赵某发表的文章并非都能看出来是广告,“有的是将宣传对象穿插于报道之中的软文。

  据西城区检察院消息,2009年至2012年间,赵某共为这家公关公司发表软文46篇,收受贿赂6万余元。目前,该院已经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某批捕。

  (记者李宁)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