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文章:全面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法制网评论员
11月3日,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是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召开的第一个重要会议,会议主题与四中全会精神一脉相承、紧密相关。各级各地政法综治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平安中国建设与法治中国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
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地政法综治部门要以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平安中国建设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谋划,要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把法治方式贯穿于平安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对平安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基本要求。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这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带头信法、用法,才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敬法、守法。政法综治干部作为平安建设的骨干力量,既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又要主动引导群众遵守法律、理性维权,自觉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
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面对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对社会稳定提出的新挑战、带来的新课题,要充分发挥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使法治真正成为社会转型期的稳定器和压舱石。新时期的政法综治工作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问题,在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办法,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统一于法治的旗帜下,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法治化水平。
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要始终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只有夯实基础,平安建设才能驶入良性运行轨道。四中全会提出要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新时期的平安建设要以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法治是立国之本、固国之基。破解社会稳定难题,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必须依靠法治。贯彻落实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不断推动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新成绩,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