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长:被列强劫掠的文物是要求返还的对象
9月9日—10日,第四届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专家会议在甘肃敦煌召开,这是中国首次就文化财产返还主题举办国际性会议。会议就文物返还的各国经验、区域性合作机制、法律和技术层面问题展开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如何更好地让流失的国宝回家?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接受了采访。
国际公约对文物返还的效果有待加强
记者: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回国、皿方罍合体……几乎每一次海外文物的回流,都会受到极大关注。我们要求返还的是哪些文物?
励小捷:目前藏于海外的中国文物,一部分为海外收藏者合法收藏,通过正常贸易途径出境。这些文物对传播中华文明,促进中外文化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不存在返还问题。 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清末至抗日战争时期,列强劫掠的文物;二是盗掘、盗窃并走私的文物。这些非法出境文物,是我们要求返还的对象。
记者:本届文物返还专家会议的召开,有何背景和意义?
励小捷:2014年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年份,今年,国际社会在打击文物贩运、改革现存国际公约方面获得共识,并取得历史性突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各国专家与代表汇聚中国敦煌,共商文物保护与返还的法律与技术难题,探讨文物返还的新手段、新思路与新理念,并将以被盗出境的考古类文物的保护与归还为主题形成《敦煌宣言》。
记者:《敦煌宣言》希望在哪些方面更好促进文物返还?
励小捷: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形成多方共识,继续完善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公约》(简称公约),通过双边、多边合作,推进流失文物返还。第一是希望增加公约时间上的溯及;二是希望通过一定方式,使公约对非缔约国产生影响;三是希望在考古类文物追溯上能有具体化要求。